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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員工遭擄始知當小三 人夫判賠30萬

已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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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新北地院賠償配偶權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人夫與女員工外遇致其懷孕,妻提告求償100萬
  • 女員工辯稱2024年11月遭擄走警告,才知對方已婚
  • 法官採信女員工不知情,僅判人夫賠償30萬元
  • 人夫與妻在國外結婚,在台未宴客,同事多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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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三立新聞報導)

新北一名人夫阿瀚(化名)與女員工珍珍(化名)發生婚外情,珍珍甚至懷孕。阿瀚的外籍妻子提告求償100萬元。珍珍辯稱,她直到2024年11月遭人擄走警告,才知阿瀚已婚。新北地院法官採信其說詞,判阿瀚賠償妻子30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瀚與妻子在國外結婚,返台後僅至戶政機關登記,未在台灣宴客,公司同事多不知兩人已婚。阿瀚坦承外遇,但強調未告知珍珍自己已婚。法官認為,人妻雖指控珍珍知情,但未提出具體事證,故不予採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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