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夫假借帶孩子去公園玩,與小三在停車場車震
- 兩人互傳私密照並使用性愛道具助興
- 新竹地院判小三賠償人妻15萬元
人夫假帶娃車震 小三判賠15萬
已沉寂1報告2篇2家追蹤自
侵害配偶權小三新竹地院車震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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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聯合報、自由時報報導)
新竹一名黃姓人妻發現丈夫結識陳姓女網友後,兩人互傳曖昧對話及私密部位照片,丈夫更假借帶未成年孩子到住家附近公園玩,實際上與陳女在停車場車內使用性愛道具激戰。黃女憤而對陳女求償精神慰撫金60萬元。
新竹地院審理時,陳女經合法通知未到庭,亦未提出書狀答辯,依民事訴訟法規定視同自認。法官審酌後,判決陳女應賠償黃女15萬元。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