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夫婚後數月與舊愛葉女舊情復燃
- 兩人車內激吻、發生性關係
- 葉女辯稱是「姊弟情」,因同情才配合
- 對話紀錄成鐵證,法官判葉女賠償15萬元
- 全案仍可上訴
(綜合TVBS新聞、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新竹一名陳姓女子於2022年與劉姓男子結婚,婚後數月劉男便與年長他4歲的舊愛葉姓女子死灰復燃。兩人時常通話談心、傳遞曖昧訊息、頻繁私下見面,並多次發生親吻及性關係。陳女發現後,對葉女提告求償50萬元精神撫慰金。
庭審中,陳女出示兩人露骨對話紀錄。劉男稱「你常常在車上親我,弄得我受不了……你對我的疼愛是姊弟之情,可是我們兩個上床是實情」,葉女則回應「你太太沒辦法給你這方面的滿足,所以你請我給你滿足」。葉女辯稱自己是以「姊姊的方式」疼愛劉男,因對方訴苦工作、家庭壓力及婚後無性生活,她出於同情才配合,並非男女私情。
新竹地院審理後認為,對話紀錄明確證實兩人有親吻、性行為等逾越一般社交分際的親密舉動,已嚴重侵害原告配偶權,判處葉女賠償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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