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女查看行車紀錄器發現丈夫與閨密車震
- 吳女多次與人夫在產業道路及餐廳幽會
- 行車紀錄器錄下「搖大力一點」等對話
- 吳女辯稱王女已原諒,法院認定仍可求償
- 高雄高分院判吳女賠償50萬元
(綜合自由時報、三立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高雄一名王姓女公務員查看行車紀錄器時,意外發現丈夫與自己認識20年的吳姓閨密多次在車內激戰,憤而提告求償100萬元。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定吳女侵害配偶權屬實,判賠50萬元。
判決指出,王女與吳女自國小5、6年級就認識,2011年王女結婚後,兩家時常相約出遊。不料吳女於2024年7月至8月間,多次與王女丈夫在產業道路車震,或在吳女經營的餐廳幽會。行車紀錄器錄下兩人對話,包括「那我要搖大力一點」、「我是很會誘惑人,但我不會給人,你試看看」等語,認定確有越軌行為。
吳女雖不否認有親密舉止,但辯稱王女婚姻早有破綻,且王女已在Line對話中表示原諒。法院審理後認為,王女表示原諒不代表放棄追究民事責任,仍判吳女敗訴定讞。
系統持續蒐集本事件新進文章,資訊充足時將整合至下一份追蹤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