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脈絡

閨蜜照顧摔傷人夫 傳性愛片嗆正宮判賠

已沉寂
1報告3篇2家追蹤自
不倫橋頭地院賠償高雄高雄高分院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黃女照顧摔傷的閨蜜爸爸,發展成不倫關係
  • 黃女傳性愛片及訊息羞辱正宮,稱「過程很享受」
  • 橋頭地院判黃女賠償36萬元
  • 高雄高分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展開完整內容

(綜合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高雄一名人夫2023年10月摔斷右腿髖骨,術後醫師囑咐3個月內不能爬樓梯,因家中臥室在二樓且無電梯,女兒的黃姓高中閨密主動提議讓大叔入住其電梯大樓休養。黃女卻在照顧期間與人夫發生不倫關係。

2024年12月,黃女直接打電話到正宮娘家攤牌,自爆已與閨密爸爸同居1年,並傳送兩人激戰性愛片,傳訊羞辱正宮:「我還真有點招架不住?雖然,但,過程還是很享受(爽)。」正宮氣得提告求償76萬元。

黃女挨告後坦承,兩人早在人夫摔斷腿前、2023年4月就已交往同居,並辯稱從人夫與妻子的對話紀錄來看,正宮早已默許甚至同意。橋頭地院法官勘驗後發現,黃女提出的對話與錄音均為她與人夫的互動,無法證明正宮有任何同意意思,不採信其說法,判黃女應賠償36萬元。

黃女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為,黃女明知人夫是高中同學的父親仍持續破壞他人婚姻,事後還傳送性愛影片及訊息羞辱正宮,手段惡劣;考量黃女月收入約4萬元(ETtoday新聞雲報導月入約4萬元,聯合報報導從事直銷月入約4萬元),認為一審判賠36萬元適當,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