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妻發現丈夫與鹹酥雞店闆娘有婚外情及性愛影片
- 闆娘LINE對話出現「好想愛愛」等鹹濕訊息
- 人妻求償80萬,闆娘嗆「爭奪戰啊」
- 闆娘辯稱通姦除罪化、收入有限
- 法官認定侵害配偶權,判賠30萬元
(綜合ETtoday新聞雲、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基隆一名謝姓女子發現丈夫與經營鹹酥雞店的葉姓女子發展婚外情,手機內存有兩人親密照片及性愛影片,LINE對話更出現「好想愛愛」等鹹濕訊息。謝女向葉女求償80萬元精神慰撫金,反遭對方嗆聲「爭奪戰啊」。基隆地院審理後,判決葉女須賠償30萬元。
判決指出,謝女與丈夫結婚5年,育有2名子女。今年1月初她查看丈夫手機,發現其與葉女長期透過LINE聯繫,內容包含性暗示訊息,葉女還傳送兩人發生性行為時拍攝的照片及影片。謝女得知後曾主動聯繫葉女,希望獲得道歉,未料對方態度強硬,丈夫曾傳訊「我老婆有看到妳的抖音了」、「不要再聯繫了」,葉女卻回覆「爭奪戰啊」。
審理期間,葉女未到庭,但提出書狀抗辯,主張通姦罪已遭大法官宣告違憲除罪化,配偶權並非憲法或法律明文保障的權利。她還稱自己經營鹹酥雞店,受原物料價格上漲影響收入有限,名下無財產,且須扶養3名子女,與謝女丈夫交往僅約1個月,認為求償金額過高。
法官認為,雖刑法通姦罪已廢除,但民法保障的配偶身分法益仍受法律保護。經檢視雙方LINE對話及相關照片、影片等證據,認定兩人互動已明顯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往界線,侵害謝女配偶權,判決葉女應賠償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