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妻插畫師遭丈夫抓包與多男傳露骨對話
- 辯稱是為成人插畫創作「找靈感」,法官不採信
- 私密照與影片無法證明為本人,未納入判賠
- 對話出現「要用美色pay嗎」等內容,認定侵害配偶權
- 台中高分院二審判賠13萬元確定
人妻插畫師偷吃 辯稱找靈感遭判賠
已沉寂2報告5篇4家追蹤自
侵害配偶權台中高分院插畫師配偶權
初始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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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台中一名已婚人妻小美(化名)從事成人插畫創作,遭丈夫阿凱(化名)指控婚內與多名男子互傳露骨訊息,並在其手機發現裸照、自慰影片及與他人性交照片,丈夫提告求償300萬元。
小美辯稱,這些對話與圖片是為了成人插畫創作「尋找靈感」,且丈夫是透過遠端登入帳號取得資料,屬違法證據。但法院認為,民事案件對違法取得證據並非一律排除,考量夫妻忠誠義務及蒐證必要性,認定取證手段符合比例原則,證據仍具效力。
法院進一步檢視後,認定裸露照片、自慰影片及性交照無法證明為小美本人所為。但小美與暱稱「TWang」及友人阿勇的對話中,出現「要用美色pay嗎」、「我要指名十分鐘租借男友哄睡服務」、「想你啊」及大量性愛描述等內容,已逾越正常交友分際,破壞婚姻圓滿幸福。
台中地院一審判小美單獨賠償15萬元,與阿勇連帶賠償5萬元。小美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將單獨賠償金酌減為8萬元,加計連帶賠償5萬元,共判賠13萬元,全案確定。
追蹤報導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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