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夫與女同事互稱老公老婆,對話露骨
- 妻子發現後身心崩潰,提告求償60萬元
- 法院認定偷拍證據具證據能力
- 女同事辯稱不知人夫已婚,獲判免賠
- 人夫被判賠20萬元,全案可上訴
(綜合TVBS新聞、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台南一名已婚人夫大壯(化名)與同公司女同事發展婚外情,兩人互稱「老公」、「老婆」,對話內容包含「老公下面很硬」、「老婆你今天好濕」、「老婆你變得很會搖」等露骨字眼。妻子小美(化名)發現後身心崩潰,提告求償60萬元。
法院審理時,大壯否認對話紀錄真實性,主張妻子偷拍手機取得證據不具證據能力。但法官認為,此類案件具私密性,受害者舉證困難,且大壯未具體指出對話不實之處,認定證據符合比例原則,具有證據能力。
女同事辯稱,兩人於113年5月透過網路軟體認識,當時大壯自稱已離婚單身,她不知對方有家室。法院採信此說法,判女同事免賠。大壯則因行為逾越普通社交範圍、破壞夫妻婚姻,被判賠償20萬元,自115年4月23日起按週年利率5%計算利息,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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