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人妻向與丈夫交往7年的小三求償60萬元獲准
- 小三坦承交往但堅稱未發生性行為
- 法官依LINE對話及驗孕棒照片認定兩人有性關係
- 小三曾傳驗孕棒照給人夫稱「只是想看看你會怎麼做」
- 法院判決小三須全額賠償60萬元,可上訴
(綜合TVBS新聞、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桃園一名人妻發現丈夫與一名女子婚外情長達7年,向小三求償60萬元。小三雖坦承交往,但堅稱未發生性行為。桃園地院法官根據LINE對話紀錄及照片,認定兩人關係超越普通朋友,判決小三須全額賠償60萬元,可上訴。
人妻提告主張,她與丈夫自2003年5月結婚,女子明知男方已婚,仍自2018年起與丈夫交往約7年,依《民法》求償精神慰撫金60萬元。女子承認知道男方已婚且確有交往,但辯稱絕對沒有發生性行為,也未同居或公開交往,主張侵害配偶權情節不重大,求償金額過高。
法院根據人妻提出的多張照片,包括女子與人夫赤裸上身貼臉照、人夫從後環抱女子、女子坐在人夫大腿上、親吻摟抱等,認定兩人關係早已超越普通朋友。此外,女子2022年5月8日寄送的電子郵件提及當天性行為經過,LINE對話紀錄中更曾傳送驗孕棒照片給人夫,稱「沒有懷孕」、「只是想看看你會怎麼做」等語。法官認定,正因有發生性行為,女子才會以驗孕棒測試男方反應,其辯稱是與自己老公驗孕的說詞不足採信。審酌侵害手段、時間長達數年及人妻精神痛苦程度後,判決小三須全額賠償6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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