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夫與A女同遊廈門後遭控性侵
- A女坦承偽造驗孕棒陽性照片及墮胎紀錄
- 法官發現雙方事後親密對話,認定非性侵
- 人夫已付20萬元和解金,A女全數返還
- 高雄地院判王男無罪
人夫遊廈門遭控性侵 法官因假驗孕棒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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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性侵誣告驗孕棒高雄地院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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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高雄一名已婚王姓男子與A女(化名花花)透過臉書結識,2024年2月經小三通同遊廈門、泉州等地,首晚同宿民宿後發生性行為。A女事後指控王男強制性交,並提出LINE對話、驗孕棒陽性照片、墮胎手術紀錄及四川簽訂的47萬元和解協議為證,王男已先給付20萬元。
然而法院審理時,A女坦承「實際上沒有懷孕」,是與男友討論後認為「不能這樣放過王男」,才偽造驗孕棒兩條線照片及手術紀錄[1]。法官另發現,A女在發生性行為隔日曾發文「覺得被愛」,返台後更主動傳訊「老公我到家了」、「親親」、「愛你」,並稱「包括被硬X後成為你的小老婆...但我情願做你的小老婆」,互動親密[1]。
針對檢方主張A女提及「被硬X」時王男未反駁即默認性侵,法院檢視完整對話後認為,該訊息是在雙方互傳親吻、愛心圖案時出現,語氣較像情侶間談情說愛,非指責性侵。法官認定A女對懷孕、驗孕、墮胎等關鍵情節前後矛盾且偽造證據,證詞可信度有重大疑問,判王男無罪。A女已將20萬元全數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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