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楊姓知識型網紅藉教聲樂猥褻女粉,判2年6月
- 女粉兩度錄音蒐證,錄到楊男稱「很多女人幻想被強暴」
- 楊男辯稱「情不自禁」、「測試交往界線」,法官不採信
- 楊男另稱「茶杯沒有權利拒絕水」,兩性觀念扭曲
- 全案可上訴
(綜合ETtoday新聞雲、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新北一名楊姓知識型網紅,在粉絲見面會上結識一名擔任音樂老師的女粉絲,藉口邀她到住處教聲樂,卻在獨處時不顧女方抗拒,多次強制猥褻得逞。事後楊男以「情不自禁」、「測試交往界線」等說法卸責,甚至稱「很多女人幻想被強暴的刺激」、「我們就讓情慾奔放一下」,兩性觀念極度扭曲。新北地院審理後,依2個強制猥褻罪各判1年6月,應執行2年6月徒刑,可上訴。
女粉小美(化名)因覺得楊男在臉書上發表科技、財經、政治等內容有趣,參加其舉辦的聚會。楊男得知她是音樂老師後,藉口請她到家教聲樂。去年2月21日,小美攜電鋼琴前往楊男住處,發現僅兩人獨處。授課過程中,楊男突以教防身術為由,趁機摸胸、臀、私密處並親吻,經小美持續抗拒才停手,楊男道歉並保證不再犯,卻又將她強壓在沙發上猥褻,辯稱「太喜歡妳」。
隔天小美為取回鋼琴並錄音蒐證,再度前往楊男家,又遭楊男摸胸、強抱。楊男回應「妳不要亂動,我就不會做得很過分」、「我們就讓情慾奔放一下嘛」,直到小美說要告訴丈夫才罷手。同年3月10日,小美與丈夫在咖啡廳與楊男對質,錄到楊男辯稱「男生有義務強迫,女生有義務抵抗」、「很多女人幻想被強暴的刺激」、「就好像把水倒進茶杯,茶杯沒有權利拒絕」等語,甚至自稱「我是猴子,我又不是高智慧生物」。小美隨後提告。
法官檢視錄音檔案,認定小美始終堅決排斥,楊男仍越界觸碰隱私部位,以測試雙方交往界線,犯行屬實。新北地院依2個強制猥褻罪各判1年6月,應執行2年6月,可上訴。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