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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型網紅猥褻女粉 判2年6月

已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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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猥褻新北地院網紅錄音蒐證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楊姓知識型網紅藉教聲樂猥褻女粉,判2年6月
  • 女粉兩度錄音蒐證,錄到楊男稱「很多女人幻想被強暴」
  • 楊男辯稱「情不自禁」、「測試交往界線」,法官不採信
  • 楊男另稱「茶杯沒有權利拒絕水」,兩性觀念扭曲
  • 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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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新北一名楊姓知識型網紅,在粉絲見面會上結識一名擔任音樂老師的女粉絲,藉口邀她到住處教聲樂,卻在獨處時不顧女方抗拒,多次強制猥褻得逞。事後楊男以「情不自禁」、「測試交往界線」等說法卸責,甚至稱「很多女人幻想被強暴的刺激」、「我們就讓情慾奔放一下」,兩性觀念極度扭曲。新北地院審理後,依2個強制猥褻罪各判1年6月,應執行2年6月徒刑,可上訴。

女粉小美(化名)因覺得楊男在臉書上發表科技、財經、政治等內容有趣,參加其舉辦的聚會。楊男得知她是音樂老師後,藉口請她到家教聲樂。去年2月21日,小美攜電鋼琴前往楊男住處,發現僅兩人獨處。授課過程中,楊男突以教防身術為由,趁機摸胸、臀、私密處並親吻,經小美持續抗拒才停手,楊男道歉並保證不再犯,卻又將她強壓在沙發上猥褻,辯稱「太喜歡妳」。

隔天小美為取回鋼琴並錄音蒐證,再度前往楊男家,又遭楊男摸胸、強抱。楊男回應「妳不要亂動,我就不會做得很過分」、「我們就讓情慾奔放一下嘛」,直到小美說要告訴丈夫才罷手。同年3月10日,小美與丈夫在咖啡廳與楊男對質,錄到楊男辯稱「男生有義務強迫,女生有義務抵抗」、「很多女人幻想被強暴的刺激」、「就好像把水倒進茶杯,茶杯沒有權利拒絕」等語,甚至自稱「我是猴子,我又不是高智慧生物」。小美隨後提告。

法官檢視錄音檔案,認定小美始終堅決排斥,楊男仍越界觸碰隱私部位,以測試雙方交往界線,犯行屬實。新北地院依2個強制猥褻罪各判1年6月,應執行2年6月,可上訴。

追蹤報導 #2
重點摘要
  • 楊男真實姓名為楊智凱,為已退休的科技專欄作家[4]
  • 合議庭痛批楊男犯後毫無悔意,始終擺出高高在上的傲慢姿態[6][5]
  • 楊男稱調解意願時說「為了不浪費司法,可以柔軟地談和解」[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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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聯合報、中央社、自由時報等6家媒體報導)

本次報導揭露楊男真實姓名為楊智凱,為已退休的科技專欄作家[4]。合議庭在判決書中進一步指出,楊男在偵審程序中惡意貶損、汙衊被害人,雖稱有調解意願,卻說「為了不浪費司法,我這邊可以『柔軟』地跟告訴人談和解」,顯見毫無悔意,始終擺出高高在上、凌駕他人的傲慢姿態[6][5]。法官痛批楊男將自身侵害他人性自主權的強暴手段,美化為兩性互動交往的試探策略,自始至終立於高高在上的主觀支配欲,對他人性自主權缺乏最基本的平等尊重,犯後態度惡劣[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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