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男跟騷女網紅近2年,傳送大量示愛訊息並尾隨遶境活動
- 一審判拘役50日,台中高分院改判45日確定
- 陳男已賠償15萬元,但未獲緩刑
(綜合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苗栗縣陳姓男子因長期追蹤一名經營網路社群的女網紅,自2023年10月起至2025年6月止,長達近2年時間持續跟蹤騷擾。陳男不僅在2024年11月間,於嘉義朝天宮、彰化保安宮、雲林口湖鄉等多場遶境活動現場等待女網紅並尾隨在側,更透過Discord、Facebook Messenger及Instagram等社群軟體,大量傳送「我還是想跟你在一起」、「也還想跟妳生小孩、娶妳」等示愛訊息,並多次撥打電話騷擾,甚至提及曾在女網紅展覽場、住處附近徘徊守候。
苗栗地院一審時,考量陳男犯罪期間長、傳送訊息及撥打電話頻繁,且已至女網紅工作地點尾隨等情節,雖已賠償告訴人15萬元,但因偵查中未能及時坦承犯行,仍持續傳送訊息造成困擾,難認有悔改實據,不予宣告緩刑,依跟蹤騷擾防制法判處拘役50日,可易科。
案經上訴,台中高分院近日審結,撤銷原判決,改判陳男拘役45日,可易科4萬5000元,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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