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子網戀傳私密照遭詐團恐嚇勒索14萬元
- 黃姓車手面交取款後購買泰達幣洗錢遭逮
- 黃男辯稱兼差受騙,法官認定早有疑慮仍犯案
- 黃男另涉台南、屏東、台北等地多案[1]
- 彰化地院判處10月徒刑、併科罰金5萬元
(綜合自由時報、ETtoday新聞雲報導)
彰化一名女子透過臉書結識自稱「Chris Cheng」的男網友,轉為LINE聯繫後,在對方要求下拍攝私密性影像傳送。隨後該男以「網路不穩需購買蘋果點數卡」為由行騙,待女子表示沒錢後,即翻臉恐嚇要散布其私密影像。
2025年2月,詐團再以「海外包裹寄抵台灣須支付14萬元船運費」為由威脅女子,揚言不付款就公開影像。女子心生畏懼,依約在彰化某火車站前面交14萬元。黃姓車手依上游指示取款後,隔日將現金全數購買泰達幣轉入指定電子錢包,藉此切斷金流,隨即遭警方逮捕。
黃男到案後辯稱是透過網路應徵兼差,聽從「SAKURA」介紹的主管指示代收客戶款項,以為是船運公司費用,自認也是受害者。但法官查出黃男收款前曾主動詢問詐團「資金來源合法嗎?」「我覺得有疑慮」,顯見早已察覺可能涉及不法。法官指出,現今金融轉帳便利,無須委託陌生人收取大筆現金再轉換虛擬貨幣,此模式明顯是詐欺集團常見洗錢手法。
ETtoday新聞雲報導另提及,黃男除本案外,還依相同集團指示在台南、屏東、台北等地收款涉及多案[1]。法官審酌黃男否認犯行、未與被害人和解,雖僅擔任車手而非集團核心,但其行為助長財產犯罪,依共同犯一般洗錢罪及恐嚇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10月,併科罰金5萬元。全案可上訴。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