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分手後利用轉帳備註功能狂發99次留言騷擾前女友
- 另寄58封電郵,並跟蹤至租屋處、攔人、塞紙條
- 法院依跟蹤騷擾罪判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
(綜合自由時報、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嘉義一名姚姓男子與前女友於2024年7月中旬分手後,為求挽回,竟利用行動郵局轉帳的備註留言功能,在4個月內瘋狂轉帳99次,每次僅轉1元至數萬元不等,並在備註欄留下「能買你時間嗎」、「拜託你理我」、「你知道這樣會使我越來越極端對吧」等情緒勒索字眼,企圖強迫已封鎖他的前女友觀看訊息。
同一期間,姚男還密集發送58封電子郵件及通訊軟體訊息,內容包括「我理解並接受你不想再有瓜葛和在意的決定,一方結束就結束,你認為我恐怖情人也沒事」等文字[2]。此外,他更將騷擾行為延伸至實體生活,前往女方位於嘉義縣民雄鄉的租屋處外守候,以身體強行阻攔女方外出,甚至攔下女方室友逼問行蹤,並尾隨至超商強塞紙條。數日後,他又用膠帶將裝有1萬元現金及交易餘額的直式信封,黏貼在女方腳踏車車頭上。
女方因長期遭受精神壓力與監控,心生恐懼,日常生活與社交活動嚴重受影響,憤而報警。嘉義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姚男因無法放下情感,不知自我克制情緒,致使告訴人承受巨大心理壓力與精神痛苦。審酌姚男坦承客觀犯行、無前科,且有意調解但告訴人未回應,最終依跟蹤騷擾罪判處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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