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男約女網友KTV唱歌遭控性侵,法院判無罪
- 監視器未見女方推拒,事後仍相互依偎,與一般被害人反應有異
- 陰道檢體未檢出男性DNA,無法佐證指控
- 測謊雖呈不實反應,法官認不能作為補強證據
(綜合聯合報、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台中一名邱姓男子去年初透過Threads結識女網友,2月8日相約至KTV唱歌,遭女方指控在包廂內環抱、摸胸、親吻後,強拉進廁所性侵得逞。檢方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但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缺乏補強證據,判決無罪,仍可上訴。
法院勘驗監視器畫面,雖拍到邱男在點歌機前環抱、親吻女網友,但畫面無聲音,未見女方有推拒動作;且女網友從廁所返回後,未見逃避,反而繼續與邱男相互依偎、親吻,與一般性侵被害人事後反應有異。送驗的陰道檢體雖呈弱陽性,但未檢出可比對的男性DNA-STR型別,無法佐證女網友指述。
邱男測謊結果呈不實反應,但法官認為測謊結果非必然代表說謊,不能作為補強證據。法官審認全案僅有女網友單一指述,依「罪疑唯輕」、「無罪推定」原則判決無罪。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