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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團籲全面管制苯駢芘 涵蓋空品飲水

已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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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P環團環境部空污苯駢芘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環團要求環境部全面管制空氣、飲用水及固定污染源中的BaP
  • 現行僅石化工業區監測BaP,鋼鐵、煤電、焚化爐遭排除
  • 環境部稱將把BaP納為有害空氣污染物管制[2]
  • 台灣飲用水至今未訂BaP標準,落後多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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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聯合報、公視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多個環保團體今日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針對中聯油品苯駢芘(BaP)超標事件,向環境部長彭啓明提出三大訴求,要求全面管制空氣、飲用水及固定污染源中的一級致癌物BaP。

環團指出,BaP不僅存在於受污染油品中,更會附著於PM2.5,長期吸入恐增加多種癌症、心血管疾病及神經發育異常風險,甚至穿越胎盤影響胎兒。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創會理事長葉光芃表示,環境部雖承諾今年將BaP單獨納入有害空氣污染物管制,但應比照PM2.5升格為主要空氣污染物,同步加嚴制定室內外空品標準。

現行僅要求容納石化製程的特殊性工業區將BaP納入空品監測,環團批評鋼鐵、煤電、焚化爐等排放大戶均遭排除,應優先納管。環境部大氣環境司專委謝仁碩回應,移動污染源現行已透過油品成分管制,車用柴油多環芳香烴(PAHs)最大容許標準為8%,後續將把BaP納為有害空氣污染物管制[2]。

飲用水部分,葉光芃指出中國、歐盟、英國等早已將水中BaP納管,法定限值為0.010 μg/L,台灣至今未訂定標準,落後新加坡、香港甚至菲律賓與馬來西亞[1]。台南市空污暖化自救會召集人陳建大明則要求跨部會合作,加強取締老舊烏賊車與漏油車輛,從源頭截斷廢機油中的BaP進入環境[1]。

追蹤報導 #2
重點摘要
  • 環境部預告今年將BaP納入空品標準管制
  • 飲用水BaP極難溶於水,環境部評估列第二類清單
  • 專家指台灣BaP標準與歐盟一致,無須過度恐慌
  • 營養師建議依烹調方式選油、多元輪替、避免回鍋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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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自由時報、TVBS新聞、聯合報等5家媒體報導)

環境部長彭啟明於國家氣候變遷委員會會後記者會說明,已預告今年將苯駢芘(BaP)納入空氣品質標準管制,並擬邀專家研商飲用水水質監測。環境部水保司補充,BaP極難溶於水,飲用水中極少存在,近期將召開專家諮詢會評估列入第二類清單,安排專案檢測與監測。

專家籲勿過度恐慌

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中心主任顏宗海指出,台灣食用油BaP限制為2ppb,與歐盟、韓國一致,標準嚴格;BaP需經人體代謝活化才可能致癌,非一次接觸即罹癌,抽菸、加工肉品也屬一級致癌物,民眾無須過度恐慌[4]。營養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黃孟娟表示,若油品經複檢合格,理應可恢復上架[4]。

日常用油建議

台灣營養學會食品委員會召集人夏詩閔建議,依烹調方式選擇油品,低溫用橄欖油、高溫煎炸用發煙點較高的大豆油或葵花籽油,並多元輪替不同油品,降低單一來源風險[5]。黃孟娟則提醒避免使用回鍋油,油鍋冒白煙應立即降火,並建議購買小包裝、存放陰涼避光處[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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