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脈絡

政院提修法 毒駕致死終身禁考

已沉寂
3報告43篇11家追蹤自
唾液快篩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駕行政院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依托咪酯類今升為一級毒品,製販運最重可處死刑
  • 毒駕或拒測一律吊照,3年內不得考照
  • 毒駕致死終身禁考,車輛一律沒入
  • 吸毒者預防性吊照,2年內不得考照
  • 吊照期間再違規上路,加罰3.6萬元[3]
  • 同車乘客明知駕駛毒駕仍搭乘,最高罰1.5萬元[3]
  • 修法增列唾液採驗,取代僅限尿液檢體規定
展開完整內容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自由時報等6家媒體報導)

依托咪酯類毒品今(17)日被提升為一級毒品,製販運最重可處死刑。行政院會預計明(18)日通過新一波修法草案,重點涵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正。

根據草案,毒駕或拒絕毒品檢測者,一律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考照,涉案車輛不論所有權歸屬一律沒入;若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則終身不得考照。同時建立吸毒者預防性吊照機制,經警察機關確認吸食毒品屬實者,一律預防性吊銷駕照,2年內不得考照。

吊照期間再次違規上路將加重處罰。據交通部長陳世凱日前說明,現行無照駕駛加罰1.2萬元,修法後將提升至加罰3.6萬元;以汽車駕駛人為例,無照首次取締最高可罰6萬元,加上毒駕無照加罰,單次罰單金額最高達9.6萬元[3]。

草案也增訂毒駕同車乘客共同責任。據交通部規畫,年滿18歲乘客若明知駕駛人有施用毒品仍搭乘,無論是否發生事故,將處以6000元至1.5萬元罰鍰[3]。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正部分,則將檢驗方法法制化,增列唾液採驗,取代現行僅限尿液檢體的規定,以提升查緝效率與即時性。上述兩項草案經行政院會通過後,將送立法院審議。

追蹤報導 #2
重點摘要
  • 交通部預告修法,毒駕者須經6個月未吸毒才能換3年短期駕照,設6年觀察期
  • 毒駕吊照者不得以外國駕照互惠換領我國駕照
  • 行政院會通過《道交條例》及《毒品條例》修正草案,送立院審議
  • 毒駕車輛一律沒入,但車主非故意或重大過失則不罰
  • 唾液快篩正式入法,準確度達百分之百
  • 今年1至4月毒駕舉發5845件,已達去年全年一半以上
  • 桃園副市長蘇俊賓建議加嚴復考管制及明訂羈押標準
  • 卓榮泰下午4時親上火線說明中央毒防作為
展開完整內容

(新增今日新聞、中央社、聯合報等8家媒體報導)

交通部預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修正 7月中旬上路

交通部今(18)日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建立毒駕者換照觀察制度,預計7月中旬實施。經確認施用毒品的汽車駕駛人,須完成毒品戒癮治療或毒品危害講習,且完成後6個月內未再施用,才能換發有效期3年的短期駕照;後續設6年觀察期,每滿3年須重新換照,期滿才可換回有效期至70歲的長期駕照[12][8]。未完成相關程序前不得駕車上路,且不得參加考照;曾因毒駕遭吊銷駕照者,重考時須檢附戒癮治療或講習證明[9]。因毒駕遭吊扣或吊銷駕照者,不得利用互惠原則以外國駕照換領我國駕照[12][8]。

行政院會通過兩項修法草案

行政院會今日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審議。交通部次長陳彥伯說明,毒駕車輛不問所有人與駕駛人關係一律沒入,但若車主非出於故意或重大過失(如租賃業者已善盡告知義務、車輛遭竊),則不予處罰[2]。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修正重點為增列唾液為毒品檢驗方式,取代現行僅限尿液檢體的規定。法務部次長黃謀信表示,唾液快篩準確度達百分之百,可更即時顯現是否施用毒品[4]。

毒駕數據

交通部統計,今年1至4月毒駕舉發移送累計5845件,已超過去年全年1萬1084件的一半[12][8]。警政署數據顯示,2025年毒駕移送案暴增至8659件,事故266件,造成19死229傷;今年迄今毒駕已奪走20條人命[8]。

地方建議

桃園市副市長蘇俊賓建議,應加嚴毒駕者復考管制、整合跨部會高風險駕駛資料庫結合AI車牌辨識,以及明訂毒駕羈押標準[6]。

卓榮泰下午記者會

行政院長卓榮泰預計下午4時偕同4位政委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中央毒防作為[11][1]。

追蹤報導 #3
重點摘要
  • 卓榮泰宣布「三箭齊發」反毒,含電子煙重罰與校園第五級保全[1]
  • 首次毒駕機車罰9萬、汽車12萬,累犯每次加9萬無上限[2]
  • 拒測首次罰27萬,第二次45萬,之後每次加18萬無上限[2]
  • 同車乘客明知駕駛吸毒未勸阻,罰6000至1.5萬元[2]
展開完整內容

(新增公視新聞、東森新聞等3家媒體報導)

卓榮泰宣布「三箭齊發」反毒策略

行政院長卓榮泰19日宣布,除已通過的毒駕加重罰則與依托咪酯列一級毒品外,將再推兩項新措施:一是針對電子煙作為依托咪酯吸食工具,要求衛福部在端午連假後一週內將《菸害防制法》修正案提報院會,加重持有及供應電子煙者罰則;二是在校園推動「第五級保全」,由具防護概念的退休軍警協助查緝,與警察、調查單位、憲兵組成策略聯防[1]。

罰鍰細節與累犯無上限機制

東森新聞19日報導進一步揭露罰鍰級距:首次毒駕機車罰9萬元、汽車12萬元;第二次毒駕以前次罰鍰再加9萬元,三次以上每次再增9萬元,累加無上限。拒絕毒品檢測首次罰27萬元、第二次45萬元,第三次以上每次加罰18萬元,同樣無上限[2]。

同車乘客連坐罰則

草案明定,車內年滿18歲乘客若明知駕駛吸食毒品卻未盡勸阻義務,將處6000元至1.5萬元罰鍰[2]。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