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聯合報、TVBS新聞等3家媒體報導)
內政部今(11)日召開記者會,由警政署副署長李文章說明毒駕攔檢精進作為與警察裝備優化。今年1至5月全國查獲毒駕6730件,較去年同期倍數成長,源頭破獲喪屍煙彈分裝場370處,查獲依托咪酯約148公斤及150萬顆喪屍煙彈[3]。
警政署修正兩項攔檢標準程序:第一,不鼓勵員警伸手入車內拉方向盤;第二,取締毒駕或酒駕時須保持安全空間,避免車輛移動導致員警受傷。若駕駛不配合熄火下車,員警可破窗、噴灑瓦斯噴霧器,必要時使用槍枝要求下車[1];若駕駛直接衝撞,鼓勵員警以自身安全為重,通報勤務中心攔截圍捕或事後查緝。
裝備方面,內政部宣布優化防彈衣、槍套組、秘錄器、防護型噴霧器、警棍、止血帶、防割手套、戰術臂盾及防暴鋼叉。李文章透露,以往防彈衣每件預算約1.2萬元,今年爭取到數倍預算,新戰術型防彈衣每件5萬元起跳。警政署也預告修正「警察勤務裝備機具配備標準」草案,增列防割手套、戰術臂盾及防暴鋼叉為標準配備[1]。
針對毒駕唾液快篩,刑事局表示,去年10月已將快篩寫入取締程序,今年5月再修正,律定無法安全駕駛、快篩陽性或拒測者,得依現行犯逮捕,無須先請示檢察官,加速執法效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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