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政部全面檢討毒駕攔檢作業程序及裝備
- 要求駕駛人熄火下車,拒檢將依法強制排除
- 警棍結合破窗器、噴霧器改為高辣度水柱
- 防彈衣預算單件從1.2萬提升至5萬元以上[1]
- 增列防割手套、戰術臂盾及防暴鋼叉等裝備
(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等2家媒體報導)
內政部今(11)日部務會報安排警政署就「毒駕攔檢改善精進作為」及「警察執勤裝備優化」進行報告。政務次長馬士元表示,面對毒駕衍生的執勤風險,已全面檢討高風險攔檢作業程序,並同步推動裝備升級,從勤務作為及裝備保障雙軌並進。
在勤務精進方面,警政署要求員警攔檢時確實要求駕駛人配合熄火、下車接受檢查,以降低拒檢逃逸及駕車衝撞風險。對於拒不配合且有危害執勤安全之虞者,將依警械使用條例採取必要強制措施。警政署副署長李文章指出,已改善2項標準作業程序:不鼓勵員警伸手進入車內或拉住方向盤制止駕駛人;取締任何犯罪都須保持安全防護空間。若駕駛人執意衝撞,警方會通報勤務中心攔截圍捕或事後查緝。
在裝備優化方面,警政署全面升級應勤裝備,包括「微型攝影機」提升解析度及低照度錄影成像;「防護型噴霧器」改為高辣度精準水柱,可遠距離使用;「警棍」結合破窗器以延伸施力距離。此外,防彈衣增加防穿刺、裝備掛載及肩帶減壓功能,槍套組強化防搶並提升舒適性。警政署也增列防割手套、戰術臂盾及防暴鋼叉等防護型裝備。
李文章表示,今年已爭取數倍預算購買更優質防彈衣,單件預算從原本1.2萬元提升至5萬元以上,待立法院審議通過後即可執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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