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務部擬將依托咪酯由二級毒品提升為一級毒品
- 販賣依托咪酯者最高可處死刑
- 毒駕致死車輛將採義務沒收,不問是否屬犯罪者所有
- 刑法修正將提高毒駕刑度並檢討假釋範圍
- 今年1至4月毒駕致死案件共11件,准押9件
- 預防性羈押新制上路後,毒駕准押61件
- 依托咪酯類毒品犯罪佔製販運毒品總數49%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法務部長鄭銘謙今(8)日於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進行專題報告時表示,因應新興毒品依托咪酯(俗稱喪屍煙彈)嚴重危害社會安全,將於6月17日召開毒審會,審議是否將依托咪酯由現行第二級毒品提升為第一級毒品。若審議通過並經行政院公告生效,製造、運輸、販賣依托咪酯者最高可處死刑,以從源頭遏阻氾濫。
法務部指出,依托咪酯類毒品已於去年11月由第三級提升為第二級,但當前擴散情況仍持續惡化。鄭銘謙說明,新興毒品施用形態改變,施用者常透過電子菸載具吸食,邊開車邊吸食極其方便,導致駕駛人立即出現行動怪異、意識模糊等現象,對交通安全構成重大威脅。
針對毒駕致死案件,法務部已啟動刑法修正,將針對單純毒駕、毒駕致死或致重傷、毒駕累犯致死或致重傷等類型全面提高刑度,並檢討假釋範圍。此外,毒駕致死或致重傷行為人使用的車輛將採義務沒收,不問是否屬於犯罪行為人所有均一律沒收。法務部已於5月29日召開學者專家諮詢會議,近日將擬具修正草案陳報行政院審查。
鄭銘謙表示,5月25日起至6月底執行毒駕查緝專案,著重強力查緝、從嚴追訴、依法聲請羈押等執法方針。針對依托咪酯代謝速度快、不易驗出的問題,鄭銘謙說,現場員警會先透過快篩確認有無施用毒品,再立即採尿,檢察官也須搶時間聲請羈押。
書面報告顯示,今年1至4月各地檢署偵辦毒駕致死案件共11件,聲押10件,法院准押9件。刑事訴訟法將不能安全駕駛罪納入預防性羈押後,今年5月15日至31日止,各地檢署聲請預防性羈押共97件,准押61件。
六大緝毒機關於去年10月至今年3月進行2波安居緝毒專案,將依托咪酯列為查緝重點,共查獲毒品嫌疑人4137人,其中製造、運輸、販賣毒品1791人,搜索1784場所,查扣各級毒品2151.4公斤,破獲製毒工廠、分裝場、植栽場共216處。其中依托咪酯類毒品製造、運輸、販賣計881人,佔全部製販運毒品犯罪者的49%;依托咪酯類工廠查獲188處,佔全部查獲製毒工廠87%。
本次新增來源提供行政院會修法進程與國教盟呼籲兩大新動態。
(新增聯合報、中央社、自由時報等9家媒體報導)
行政院會明(11)日將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及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修正草案,全面加重毒駕相關刑責。修法三大重點:一、毒駕、毒駕致重傷、致死、再犯致重傷、致死等各類型刑度均大幅提高;二、軍人罰金較一般民眾更重;三、酒駕、毒駕肇事致人死傷均「沒收車輛」,且不限行為人所有,他人無正當理由提供車輛亦沒收。外界關注的毒駕致死最高刑期提升幅度,政院人士表示待會後對外說明。
政務委員季連成今(9)日探視遭毒駕撞傷的彰化所長陳國銘時表示,卓榮泰院長已指示成立「打黑反毒指揮小組」,由季連成督導六大緝毒系統全面掃毒;政務委員陳時中、林明昕分別督導檢驗精進及修法推動[2]。
國教行動聯盟今召開記者會指出,重懲毒駕不等於有效阻擋新興毒品,應補上三大缺口:一、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增訂「成少共犯案件特別程序」專章,防止犯罪組織利用少年司法保護傘;二、對中輟、離校、涉毒等高風險少年建立跨系統追蹤轉介機制;三、建立新興毒品早期預警機制,每月公布監測儀表板。國教盟引用警政署第14波安居緝毒專案數據,半個月內查獲具學生或青少年身分之供毒藥頭188人[8][7][5][4]。
(新增自由時報、聯合報、中央社等6家媒體報導)
桃園市昨(11)日晚間發生毒駕事故,造成3人死亡。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2)日受訪時表示,對於再度發生毒駕致死事件感到非常痛心與不捨,強調毒駕致死、致傷或連續再犯,應從重量刑,不以毒品級次作區分[10][9][6]。
行政院會昨(11)日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及《陸海空軍刑法》第54條修正草案,全面加重毒駕刑責,並擴大沒收交通工具[5][1]。卓榮泰同時宣布,針對依托咪酯等新興毒品,從「源頭嚇阻、強化查緝、重懲毒駕」三大面向提出14項作為,並成立「打黑反毒指揮小組」,由政務委員林明昕、陳時中、季連成分別督導法制、公衛及執法面向,整合六大查緝系統[2]。
內政部今(11)日部務會報安排警政署報告「毒駕攔檢改善精進作為」及「警察執勤裝備優化」。次長馬士元表示,已全面檢討高風險攔檢作業程序,同步推動裝備升級,從勤務作為及裝備保障雙軌並進[3]。
(新增聯合報、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立委廖先翔與台中市法制局長李善植分別指出,依托咪酯的關鍵先驅原料「依托咪酯酸」目前尚未列管,製毒集團可合法進口,若不納管,即使依托咪酯升為一級毒品,源頭漏洞仍在。毒審會將於6月17日審議是否將依托咪酯酸列為管制物品[4][3]。李善植並建議,醫療用合法依托咪酯(現為第四級管制藥品)也應同步提升管制層級,避免製毒集團藉合法掩護非法[3]。
桃園市長賈蔚提出四項防治方向,呼籲建立跨部會通報平台,對已查獲施用毒品者限制駕駛資格,並在吊銷駕照後導入成癮治療與再犯風險評估,才能重新取得駕照。他也建議調整酒測臨檢方向,主動查詢駕駛是否處於駕照吊銷期間[2]。
議員參選人陳怡潔建議北市府在中央修法完成前,先建立「即時採證、源頭查緝、風險預警」三道防線,包括導入唾液快篩爭取黃金採證時間、跨局處聯合稽查電子菸黑市,以及比照治安熱點建立毒駕風險地圖[1]。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