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法修正草案提高毒駕刑度,增訂沒收車輛規定
- 依托咪酯改列第一級毒品,最重可處死刑
- 兩波安居專案查獲毒品人員4349人、毒品4613公斤
- 毒品條例修正草案增列唾液採驗
- 矯正機關藥癮治療涵蓋率提前達49%
法務部提刑法修正案 提高毒駕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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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咪酯刑法安居緝毒專案毒駕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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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法務部今天送抵立法院的業務報告指出,已提出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草案,針對單純毒駕、毒駕致死或致重傷,以及毒駕再犯致死或致重傷等情形提高刑度,並增訂相關車輛沒收規定,以強化嚇阻效果。該草案已於7月6日經行政院、司法院會共同函請立法院審議。
為打擊依托咪酯類等新興毒品,台灣高等檢察署已統合調查、警政、海巡、關務及憲兵等緝毒系統,將其列為查緝重點,從源頭加強查緝運輸、製造、販賣等不法行為。依托咪酯已改列為第一級毒品,製造、運輸、販賣最重可處死刑。
報告也揭露今年兩波安居緝毒專案成果:3月16日至4月4日、8月12日至31日期間,共查獲各級毒品人員4349人,其中製造、運輸及販賣人員1649人,查獲毒品4613公斤,破獲製毒工廠、分裝場、植栽場共206處。其中依托咪酯類毒品部分,查獲製造、運輸、販賣人數計763人,共計255公斤,破獲製造工廠及分裝場167處。
在強化特定人員毒品防制方面,法務部表示現行僅限尿液檢體的採驗方式已不符實務需要,行政院已於6月18日通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33條、36條修正草案,增列唾液採驗,函請立法院審議中。
此外,法務部與衛福部合作擴大矯正機關藥癮治療服務,原定117年涵蓋率達41%的目標,已在115年提前達成,目前有21家醫療機構進入25所矯正機關辦理計畫,涵蓋率達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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