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時電子報、ETtoday新聞雲報導)
行政院日前宣布將依托咪酯(俗稱喪屍煙彈)改列為第一級毒品,製造、運輸、販賣最重可判死刑,並同步提高毒駕刑責。此舉被視為政府近年來對抗毒品犯罪的最強硬姿態。
中時電子報社論指出,面對喪屍煙彈與毒駕致死事件頻傳,社會支持重罰並不意外,但問題在於當政府再次祭出「最重死刑」時,人民是否真的相信[2]。
ETtoday新聞雲刊登專家魏季宏的分析文章,從犯罪學、基層執法實務及公共衛生三個維度剖析14項措施的潛在盲點。文章指出,毒品屬於「高度成癮性且缺乏需求彈性」的商品,當刑責提高到極致,黑市價格可能暴漲,反而吸引更具組織性的黑幫介入;此外,製毒者可能在數週內透過微調化學分子結構,研發出未被列管的新興精神活性物質(NPS),化學結構變更速度永遠快於修法審議速度[1]。
在實務執行面上,文章點出三大灰色地帶:第一,唾液快篩入法後,全台檢驗實驗室鑑定量能早已嚴重載重過荷,若無經費與人力實質挹注,恐造成案件在檢驗端嚴重塞車;第二,「毒駕車輛不問所有人一律沒入」的連坐罰條款,若車主在不知情或無過失情況下,財產遭強制沒入,恐違反比例原則與責任自負原則,面臨違憲審查;第三,校園推動唾液快篩輔助尿篩,過度頻繁的化驗可能造成對特定學生的標籤化效應,導致高風險學生加速逃離中介教育系統[1]。
文章建議,應仿效歐盟及日本作法,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增設「類似物/暫時列管物質」制度,讓衛福部與法務部在發現具備類似毒品效果的化學物質且有濫用趨勢時,可先行公告暫時列管3至6個月,無需召開漫長審議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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