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部預告4項毒駕子法修正草案,最快Q4上路
- 毒駕吊照後至少等4年才能合法上路
- 毒駕罰鍰機車12萬、汽車15萬,累加無上限
- 拒絕唾液快篩初犯罰27萬,累加無上限
- 毒駕車輛一律沒入,改以公開拍賣處理
毒駕新制4子法預告 最快Q4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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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子法毒駕車輛沒入駕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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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今日新聞、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交通部昨日(18日)預告4項子法修正草案,配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將毒駕罰則全面比照酒駕機制管理,目標今年第四季上路實施。
新制規定,毒駕駕駛人若想重新考照,須先經歷3年禁考期,再完成15小時酒駕毒駕防制教育訓練,並檢附戒癮治療等相關證明文件;考照通過後,還須經過1年「發照觀察期」,期間未再有毒駕或施用毒品情形始能發照。換言之,毒駕者若想合法上路,至少得等4年。
罰鍰方面,毒駕機車罰12萬元、汽車罰15萬元;10年內再犯,機車提高至21萬元、汽車提高至24萬元;後續每次加罰9萬元,累加無上限。若拒絕接受唾液快篩,初犯罰27萬元,10年內再犯罰45萬元,後續再犯加罰18萬元,同樣累加無上限,並涉及吊銷駕照、吊扣車牌、公布姓名照片等處分。
車輛沒入部分,毒駕者不論是否為車主,車輛一律沒入。為因應大量沒入車輛,交通部修法改以公開拍賣方式處理;若拍賣未成交,可由沒入機關視情形折價繼續拍賣或銷毀。
本次預告的4項子法包括:「酒駕防制教育及酒癮治療實施管理辦法」、「交通部公路局沒入車輛或物品移送保管處理辦法」、「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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