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幼照法修法朝野無共識,多數條文保留送黨團協商
- 僅第25條配合性平法修正通過,其餘全數保留
- 第七條公私幼補助入法爭議最大,在野黨主張提高補助至每月1.5萬元
- 民進黨立委質疑每年恐增638億至1138億元支出,財源未明
- 教育部長鄭英耀下午因身體不適告假離席[2]
- 保留條文涵蓋教保人員聘僱背景調查、兒少事件知情權、食安檢驗及私幼價格揭露
(綜合自由時報、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18日)審查《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朝野立委針對公私幼補助入法、教保人員聘僱背景調查、兒少事件調查知情權、幼兒食安檢驗及私幼價格揭露等關鍵條文均無共識,經約4小時質詢及40分鐘逐條審查後,除第25條配合性別平等教育法條次修正照案通過外,其餘條文全數保留,後續送院會黨團協商。
本次修法最受關注的第七條,國民黨立委主張將學前教育支持制度化,就讀公共化幼兒園免費、就讀私立幼兒園補助提高至每月1萬5千元。民進黨立委則質疑,若依在野黨版本通過,教育部每年恐新增638億至1138億元支出,且未說明財源。教育部長鄭英耀回應表示,減輕家長負擔為既定政策方向,但修法影響層面大,涉及中央與地方財政分擔、教保品質等問題,應讓各界有更完整討論。
質詢期間,國民黨立委葛如鈞一度與鄭英耀「隔台互嗆」,現場分貝數高達98分貝,氣氛緊張[3]。鄭英耀上午即表示身體不適,下午會議時向委員會告假提早離席[2]。
保留送協商的條文還包括:教保機構應推動閱讀教育及電子設備教育(第11、12條及增訂32條之一);教保人員聘僱前背景調查及接受調查期間應「暫時停聘」或「停止僱傭契約」(第27、28、30條);孩童代理人在兒少事件中的調查知情權;第37條增訂食安檢驗新增瘦肉精;以及第43、52、54條針對私幼價格揭露法制化及加重罰緩。教育部表示,將於七月與地方政府進一步討論經費分擔、品質監督及家長實際需求等問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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