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自由時報、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3)日審查《性別平等工作法》、《就業保險法》修正草案等近200案,勞動部長洪申翰出席備詢。朝野立委針對勞動部日前宣布的「育兒大禮包」提出質疑,批評內容看似加碼,實質並未增加勞工權益。
立委王育敏指出,勞動部推動的育兒父母「1天減少1小時」工時,仍需「勞資合意」,等於還是要看雇主臉色。她質疑為何不直接透過法令強制施行,讓有小孩的家庭擁有這項權利。洪申翰坦言此次修法未修訂《性工法》第19條,因該條為強制性條文,雇主不得拒絕,但勞動部須考量各行各業運作可行性,希望以獎勵措施降低雇主反對門檻,並舉日本、韓國等國也保留雇主拒絕彈性。
針對「育嬰假」更名為「育兒假」,王育敏質疑勞動部宣傳的「60天育兒假」總天數「一天都沒有增加」,只是將原本2年育嬰留職停薪中的60天改名,有誤導家長以為多出60天假期的嫌疑。且若家長已在小孩3歲前請滿2年育嬰假,小孩3到6歲時根本無法再申請。洪申翰坦承總天數未增加,但政策核心改變在於「彈性」,讓家長可採「單日請」,且未來從原本的30日提高至60日,仍在原有2年總日數內。
在《就業保險法》修法方面,朝野立委提案總計88案。有立委提案將民法親屬納入失業給付及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眷屬加發範圍,並新增親職假津貼、家庭照顧假津貼、照顧留停津貼等多項津貼。洪申翰憂心恐加重就保財務及政府負擔,籲審慎評估修法[2]。
另有立委提案提高育嬰留停津貼及給付標準、延長給付時間、雙親可共享津貼、照顧孫子女可請領育嬰留停津貼等。洪申翰表示,部分提案與現行機制或修法草案已可處理或替代,或涉及影響勞工求職意願及職涯發展、制度公平性,加重就保財務負擔,需審慎評估[2]。
在《性工法》修法方面,朝野立委提案總計100案,包括延長產假週數、放寬照顧孫子女可申請育嬰留停、增訂撫育未滿3歲子女得向雇主請求遠距工作、增訂長照假或長照留停等[1]。洪申翰表示,勞動部已提出《性工法》修正草案,重點包括延長4周產假增至12周、放寬陪產檢及陪產假由7天增至14天、延長育嬰留停子女年齡至6歲等。針對部分立委提案,他認為現行機制或修法草案已可替代,或部分行業較難執行,需審慎評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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