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藍委提案公幼、非營利及準公幼全額免費,私幼每月補助至少1.5萬
- 教育部長鄭英耀估每年國庫支出將增423億元
- 鄭英耀憂私幼補助使價格更浮動,籲優先提升公托品質
- 民進黨立委質疑衝擊財政紀律,籲暫緩逐條審查
- 時力王婉諭指私幼補助將是其他孩子的7倍,恐流進業者口袋
- 王婉諭引OECD經驗示警補助自由訂價市場學費恐不降反升
(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18)日審查《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國民黨立委徐巧芯、羅智強、王育敏、羅廷瑋等人提案修正第七條,主張就讀公立、非營利及準公共幼兒園者補助後每月無須繳費,就讀私立幼兒園者每月補助不得低於1萬5千元。
教育部長鄭英耀備詢時指出,若此修法通過,每年國庫支出將增加至少423億元。他強調,提升公托品質、廣設平價幼兒園才是重點,並憂心直接補助私幼恐使價格更加浮動,且影響地方財政負擔。民進黨立委林月琴、陳秀寶等人也質疑,此舉在《財劃法》架構下恐衝擊地方支出,且對私幼市場影響討論不足,呼籲暫緩逐條審查。
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發布新聞稿表示,若讓公幼、非營利及準公幼完全免費,每年需多編約100億元;再加碼補助16萬名私幼孩童,每年暴增近300億元,私幼孩童獲得的補助將是其他孩子的7倍。她引述OECD 2025年各國經驗警告,大筆補助投入可自由訂價的私幼市場,學費恐不降反升,補助最終流進業者口袋。王婉諭呼籲將資源優先投入擴充公幼與非營利幼兒園量能,把主動權留在政府手上。
(新增聯合報、中央社、中時電子報等5家媒體報導)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18)日舉行聯席會議,完成《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初審。因朝野及教育部國教署無法達成共識,包含私幼月補1.5萬元、平價幼兒園免費,以及私幼收費監管等關鍵條文,全數保留送黨團協商。
除先前已知的徐巧芯、羅智強、王育敏、羅廷瑋外,國民黨立委徐欣瑩、葉元之、張嘉郡、林倩綺、鄭正鈐、李彥秀、葛如鈞、廖先翔也共同提案修正第7條。王育敏另提案將政府「得」發放育兒津貼改為「應」發放,並明定公幼、非營利、準公共幼兒園免納學費、雜費、材料費、活動費、午餐費及點心費。黃仁則提案私幼補助改為每人每月不低於公幼平均家長負擔差額的80%。
配合第7條修正,王育敏等人提案要求私幼調整收費時,應揭露調整理由、成本結構及政府補助使用情形,報主管機關備查,違者依法處罰。
國教署長彭富源說明,盼避免補助影響過去9年教保公共化努力,希望在既有經費下優先處理2歲專班缺口、增加臨托及延托等彈性服務;預計7月與地方政府討論後回報立法院。
伍麗華指出,育兒津貼調升至每月5000元後,已接獲陳情,有家長為繼續領取津貼,即使孩子有發展遲緩等教育需求,仍不願送幼兒園,憂心修法將補貼放在特定類型幼兒園恐引發類似問題,甚至演變為家庭軍備競賽。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