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部擬在各縣市建立教師法律諮詢系統
- 比照現有心理諮商模式,提供免費法律服務
- 特殊案件可考慮提供訴訟費用支持
- 現行「因公涉訟」定義待釐清,可能修法[2]
- 目標明年上路,方案仍在研議階段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教育部政務次長張廖萬堅今(24)日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備詢時表示,教育部正研議比照現有教師心理諮商模式,在各縣市建立法律諮詢系統,提供教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目標明年上路。
張廖萬堅指出,2019年《教師法》修法後已增列教師心理諮商輔導系統,各縣市均已建立相關制度。近期教師團體反映,除心理支持外,教師也需法律協助,教育部因此考慮將法律資源納入教師支持系統,規劃與律師公會、協會合作,在各縣市成立法律資源中心,提供法令諮詢。
針對特殊案件,張廖萬堅表示,未來甚至可考慮提供訴訟費用支持,協助教師維護權益。但現行《教師法》中「因公涉訟」輔助措施的定義有待釐清,若認定困難,將考慮修法建立更可行的執行管道[2]。目前相關方案仍在研議階段,教育部將持續與教師團體、心理諮商專家及律師公會等單位討論具體做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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