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院退回教育部校事會議相關辦法,要求重新檢討
- 全教總籲把握契機,朝廢除校事會議目標邁進
- 全教總提「調處先行」及建立「濫訴有責」機制
- 台教產聯合10縣市工會要求徹底廢除校事會議
(綜合中央社、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7月27日在藍白人數優勢、綠委退席抗議下,表決通過決議,退回教育部今年1月提出的校事會議相關辦法,要求教育部重新檢討制度設計與法制作業,並於今日院會通過委員會決議。
教育部今年1月修正校事會議相關辦法,刪除匿名檢舉、增加初篩分流程序等,旨在因應校園濫訴問題,但部分教育團體仍主張全面廢除校事會議制度,認為現行制度讓教師長期遭受調查折磨。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今日召開記者會,理事長葉青芪認為退回是一個契機,建議教育部先求停止損害,再朝部長鄭英耀日前在立法院所說的「廢除校事會議」的終極目標邁進。他提出兩個修正方向:落實「調處先行」原則,未達解聘、不續聘程度的案件先透過一般考核和輔導機制處理;以及全面杜絕匿名檢舉繞道空間,並建立「濫訴有責」機制,對惡意檢舉課予裁罰或增加投訴成本。
台灣教育產業工會(台教產)也聯合10個縣市教師工會發布新聞稿,認為徹底廢除校事會議才能重建親師互信,希望教育部提出具體的時間表和配套退場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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