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聯合報、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日前退回教育部函送備查的教師解聘辦法、考核辦法部分修正條文,要求兩個月內提出修正版本。人本教育基金會今偕同學生、家長團體召開記者會,呼籲提升層級,設立第三方調解中心,脫離學校層級執行分流與調查。
人本執行長馮喬蘭表示,校事會議即便建議解聘,教評會最終仍可能淡化處理,建議各級主管機關運用行政法人模式,聘請專職調查人力,由中央規定考核資格與訓練。案件應以「實質傷害、嚴重違背專業倫理、明顯教學不力」作為分流門檻,達任一項即交由第三方機制調查,結果送主管機關處置。她也建議教育部分析既有校事會議報告,找出大案小辦、小案大辦的比例,形成具體分流指引。
不會教小孩行動聯盟常務理事諶淑婷指出,監察院調查顯示,達嚴重霸凌、體罰等解聘程度的案件,仍有約5成最終僅獲申誡以下處分,代表校事會議不夠周延,但不能直接取消,需思考替代方案。她認為第三方中心應設有培訓完畢的專職調查人員,突破現行兼職調查人力能力落差大的問題,小事先由親師溝通化解,重大案件再由第三方啟動調查。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建議建立三段式分流:親師生爭議先由校內溝通;未達重大程度依標準進入考核與輔導;重大體罰、霸凌或不適任疑義則交由獨立外部機制調查。台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楊姿潁則表示,支持檢討制度與轉型,建立更透明的第三方機制,讓程序標準一致,保障教師專業、正當程序與學生受教權,並強調教育政策不應被政治化。
此外,馮喬蘭日前因曾公開表示「即使老師受冤枉也不會造成實質傷害」引發教師撻伐,人本基金會先發布聲明道歉,馮喬蘭本人也親自向教師及社會大眾致歉[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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