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市府與律師公會簽MOU,115學年起推教師法律諮詢補助
- 教師因執行職務面臨陳情、檢舉或調查,每案最高補助2500元
- 律師公會將建置具教育法、行政法等專長的人才庫
- 非人才庫律師每案最高補助1500元,每人每年原則補助1次
- 市府先前已推教師支持手冊,涵蓋行政、心理諮商及法律諮詢三大面向
台南推教師法律諮詢 每案最高補助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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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政府台南律師公會教師法律諮詢黃偉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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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等2家媒體報導)
台南市政府今日舉行「教師法律諮詢服務合作備忘錄(MOU)」簽署記者會,由教育局長鄭新輝與台南律師公會理事長曾怡靜共同簽署,市長黃偉哲見證,宣布自115學年度起推動「教師法律諮詢補助計畫」,建立專業律師人才庫,教師因執行職務面臨陳情、檢舉或調查程序,每案最高可獲2500元諮詢費補助。
黃偉哲表示,近年校園管教、親師溝通及陳情調查事件日趨複雜,教師承受相當壓力。市府繼研訂「台南市國民中小學教師支持暨合理管教全攻略手冊」後,進一步落實行政、心理諮商及法律諮詢三大支持面向。他強調,教師如因執行職務涉訟,市府也將依相關法令提供司法及費用協助。
曾怡靜指出,律師公會將遴選具教育法、行政法及校園性平法制等專長的律師,針對教師權益、合理管教、親師溝通及行政程序等問題提供諮詢。
教育局說明,補助對象為市屬公立高中以下正式教師及聘任3個月以上的代理(代課)教師。教師可自行預約人才庫律師,每案最高補助2500元;非人才庫律師最高補助1500元,每人每年原則補助1次,完成諮詢後由服務學校申請實支實付。
鄭新輝表示,教育局自2026年1月12日起已針對匿名、重複或欠缺具體事實的檢舉案件落實不受理原則,此次再導入法律諮詢機制,協助教師在面臨正式陳情或調查程序時獲得專業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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