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部宣布4項精進措施,降低教師不安定感
- 將研擬教師職業安全指引,配合7月職安法上路
- 全面檢討輔導管教辦法,研議大專與高中分流訂定
- 法律諮詢資源逐步增加,保障合理合法執行職務
- 今年1月修法後,校事會議案件量由448件降至202件
(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等2家媒體報導)
教育部今(29)日宣布將提出4項精進措施,以降低教師的不安定感與壓力。措施包括研擬教師職業安全相關指引、維護教師合理管教權、增加法律諮詢資源,以及強化家庭教育。
教育部主秘林伯樵表示,配合7月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規定上路,教育部將以校園作為特殊職場,針對教師研擬職業安全指引,建立執行教學、輔導及管教工作的安全保障機制。相關指引已開始撰擬,後續將與教師團體及地方政府討論。
針對教師關心的管教權保障,林伯樵指出,現行「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具有法律效力,目前沒有提高法律位階的必要,但將全面檢討,研議針對大專校院與高中以下學校分流訂定不同規範,同時整理與學生輔導法、特殊教育法等專法重疊的內容,使制度更符合教育現場需求[1]。
教育部也將逐步增加法律諮詢資源。林伯樵強調,相關協助並非教師只要遭申訴就無限制提供,而是保障教師在合理合法執行職務時受到支持;若涉及不適任教師案件,仍須依法接受調查及處理[1]。
林伯樵指出,今年1月修法後至5月底,校事會議案件量已由去年同期448件降至202件;進入調查程序的比例,從原本逾8成(約82%)降至22%,另有33%不受理,45%回歸教師成績考核機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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