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國教育局長會議提案放寬代理教師續聘限制
- 現行規定再聘以2次為限,偏鄉及都會區均面臨招聘困難
- 教育部長鄭英耀表示將朝修法方向研議
- 台南市另建議檢討偏鄉教師久任獎金認定標準
(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等2家媒體報導)
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今(8)日在新竹縣舉行第二天議程,地方針對教師人力提出多項建議。台北市與桃園市聯合提案,呼籲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4條,放寬代理教師再聘次數限制。
現行規定代理教師再聘以最多2次為限,僅在災害、傳染病等特殊情況可報主管機關核准突破限制。桃園市教育局長劉仲成表示,教學表現良好的代理教師仍須每年重新甄選,不僅教師缺乏工作穩定性,學校也須反覆辦理甄選,增加行政負擔。他建議對經學校教評會審查通過的績優代理教師放寬續聘限制。
教育部長鄭英耀表示,將朝修法方向研議,在兼顧公開、公平原則下,賦予地方更大的教師人力運用空間。教育部人事單位說明,將持續蒐集各縣市實務意見,研議是否透過修法授權地方政府,針對正式教師招聘困難學校提高教師運用彈性。
會中,台南市教育局長鄭新輝另建議檢討偏遠地區教師久任獎金制度。他指出,目前久任獎金與偏遠學校認定直接連動,部分距離市區不遠、教師流動率不高的學校同樣可領取,反而真正有留才需求的學校未必獲得相同支持。他建議由地方政府成立認定委員會,依教師流動率、聘任困難度等指標決定發放對象。鄭英耀表示,將請國教署邀集各縣市檢視是否屬普遍現象,從制度面整體評估。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