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部修法鬆綁企業主管可專任大學教師
- 年資審查改為全額採計,不再折半
- 適用對象為上市櫃公司一級主管以上
- 預計115學年第2學期上路
- 教育部規劃投入40億元推動產學共培計畫
- 產業界籲完善升等考核與教學環境配套
- 學界提醒薪資差距與職缺來源問題
(綜合自由時報等1家媒體報導)
(僅單一來源報導)
教育部近日預告修正「教育人員任用條例施行細則」第11條,鬆綁企業高階專業人才進入大學任教制度。未來符合資格的企業主管,即使已在企業擔任專任職務,大學仍可比照專任教師聘任,不再受限過去只能兼任授課;教師年資於辦理教師資格審查時,也可比照專任教師全額採計,不再折半,預計最快明年初(115學年第2學期)上路。
教育部次長朱俊彰表示,修法概念與台大醫院醫師兼任台大醫學院教授的制度相同,讓符合資格的企業高階人才在保有企業專任職務下,也能由大學比照專任教師聘任,形成類似雙專任的模式。適用對象須受聘於上市、上櫃公司或教育部公告合作企業,具有豐富產業實務經驗,並擔任一級單位主管以上或相當職務,不限半導體、人工智慧等特定領域。
朱俊彰指出,此次修法也配合「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教育部規劃投入40億元推動產學共培人才計畫。教育部高教司科長陳浩表示,目前已有6案規劃延攬約100人次產學研發教師。
產業界與學界對此政策多持肯定態度,但也提出多項配套建議。半導體大廠經理戴源淞認為,年資採認放寬有吸引力,但教學環境、升等考核輔導措施才是留住人才的關鍵。技捷科技負責人徐育勝指出,現有學術考核多評鑑論文數量與品質,業師的產業經驗價值難以量化,需設計合適的考核與升等機制。
靜宜大學監察人陳振貴肯定年資修改有助延攬人才,薪資增加及參與學校退休金制度、環境單純等誘因,對業界主管級人士有吸引力。元培科大教授林志城則提醒,此舉可能導致原本計畫投入教職的學者轉而先到業界發展,或使中生代學者萌生往業界發展的想法,反而對學校留才有影響;對原兼課業師只能取得一半年資的公平性問題也須配套。
學界方面,台大校長陳文章肯定政府引進業界人才,但指出學校職缺來源、出勤規定、智財等問題須協調配套。屏科大校長張金龍建議建立教學增能培訓機制、多元升等制度及完善薪資與留才措施。朝陽科大校長鄭道明表示,業師須比照專任教師接受聘任、升等、評鑑等規範,是否影響投入意願仍待觀察。龍華科大校長葛自祥建議建立企業與大學更彈性的雙向交流及共同聘任機制。雲科大校長張傳育指出,資訊、電機領域徵才困難的根本在薪資差距,企業薪資普遍高於學界,對年輕人才吸引力有限,反而對中高階主管及屆退資深專家較有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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