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謝姓里長隔衣觸摸3名男童生殖器共13次
- 法官判刑10月,得易科罰金30萬元
- 謝男偵查中否認,審理時改口坦承犯行
- 部分家屬和解,法官從輕量刑
- 謝男已登記參選年底里長,同額競選
屏東里長猥褻3男童 判刑10月
已沉寂1報告4篇3家追蹤自
屏東屏東地院性騷擾男童里長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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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聯合報、東森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屏東縣一名謝姓里長以「讓我看一下是否已長大」為由,隔著衣服觸摸3名男童生殖器共13次,屏東地方法院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得易科罰金30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謝男自2022年至2025年初,多次趁男童到他家玩或單獨相處時犯案。其中一名國小二年級男童受害7次,另一名鄰居男童受害5次,第三名男童受害1次。最後一名受害男童事後向學校反映,校方通報社福單位,全案才曝光。
謝男偵查中辯稱只是開玩笑、否認碰觸,但檢方根據男童及證人指證起訴。法院審理時謝男改口坦承「沒拿捏好分寸」,部分家屬願意和解,法官考量其認罪及生活狀況後從輕量刑。法官認定謝男犯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性騷擾罪5罪、對兒童犯性騷擾罪8罪,各判3至5月,合併執行10月。
謝男已登記參選年底里長,且為同額競選,依選罷法規定僅需1票即可當選。因案件尚未定讞,不影響參選資格。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