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脈絡

交通部預告外送新制 強化交安與消費權益

已沉寂
2報告12篇9家追蹤自
交通部外送員外送平台定型化契約消費者權益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交通部預告外送員交安管理規則及定型化契約草案
  • 平台須為外送員辦理交安訓練及定期回訓
  • 派單系統不得干擾導航,避免行進間操作手機
  • 首次訂閱會員7天內可解約,自動續約須經同意
  • 延誤超過合理期間,消費者得取消訂單並獲補償
  • 系統異常或商家問題等履約風險不得轉嫁消費者
展開完整內容

(綜合ETtoday新聞雲、壹蘋新聞網、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交通部今日預告「外送員交通安全管理規則」及「外送平台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兩項草案,分別從外送員交通安全與消費者權益兩大面向建立法制化規範。

在外送員安全方面,草案明定平台業者須為新進及在職外送員辦理交通安全教育訓練與定期回訓;若外送員有重大影響交通安全的違規行為,平台須安排運送安全講習。此外,派單系統通知不得干擾導航畫面或重要工作資訊,避免外送員在行進間因操作手機而分心,以降低事故風險。

在消費者權益方面,草案要求平台提升資訊透明度。首次訂閱會員服務的消費者,可在7天內解除契約;若平台採自動續約機制,須事先取得消費者明確同意,並提供續約提醒及退款機制。平台須清楚揭露取消訂單、退費條件及商品瑕疵處理方式,並完整說明商品內容及所有費用項目,未事先列出的費用不得向消費者收取。

草案也規定,平台須提供預估送達時間,若配送延誤超過合理範圍,消費者可取消訂單並獲得適當補償;若因系統異常或合作商家問題導致履約失敗,相關風險不得轉嫁給消費者。

交通部表示,兩項草案由公路局邀集消費者保護團體、外送平台業者及外送工會共同研商後提出,目前已依法辦理預告並廣徵各界意見。其中「外送員交通安全管理規則」將於預告期滿後盡速修正並公告施行;「外送平台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則將完成預告及修正後,報行政院核定後公告施行。

追蹤報導 #2
重點摘要
  • 經濟部公布外送合作契約範本,規範平台與商家權利義務
  • 範本要求平台揭露收費機制,但未訂抽佣比例上限[4]
  • 平台不得將訂單錯誤、配送瑕疵等風險不當轉嫁商家[4]
展開完整內容

(新增自由時報、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經濟部商業署今日公布「外送合作契約範本」,明定平台業者應負資訊揭露、訂單媒合及爭議處理責任,不可將風險不當轉嫁給合作商家[4]。範本要求平台須在契約中揭示收費內容、計算方式及適用條件,並載明契約變更程序;服務費用(含抽成佣金)的計算基準及調整程序亦須明定,但考量市場差異,未訂定抽佣比例上限[4]。此外,範本要求平台建立合理爭議處理機制,並規範交易資料與營業資訊的蒐集使用須符合法令[4]。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