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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納管叫車平台 最快11月底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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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一車多車隊交通部叫車平台計程車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交通部預告修法,將網路叫車平台納入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管理
  • 平台須1年內取得營業執照,違者最高罰2500萬並勒令歇業
  • 開放「一車多車隊」,駕駛可同時加入多家車隊
  • 業者每半年須提供駕駛至少3小時訓練
  • 半年內2次重大違規,業者須召回駕駛接受安全講習
  • 平台須揭露車輛及駕駛資訊,派遣後不得任意終止服務
  • 業者須建立駕駛申訴機制,保障停權或終止契約時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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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壹蘋新聞網等3家媒體報導)

交通部今(22日)預告修正「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將網路叫車平台納入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管理,並開放「一車多車隊」,預計最快11月底、12月初上路。

此次修法源於今年初Bolt駕駛丟包乘客致死案,以及近期「173叫計程車」App的性騷擾與違規營運事件,凸顯平台、車隊與駕駛間的權責模糊。修法後,Uber、Bolt、yoxi、LINE GO等網路叫車平台須在1年內取得營業執照,否則依公路法第77條處10萬至2500萬元罰鍰,並勒令歇業。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胡迪琦說明,修法後不再區分車隊與平台,統一稱為「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平台須負營運管理責任,包括維持服務品質、提供駕駛專業訓練、確認投保第三人責任險及處理消費爭議等。若再發生事件,刑事與民事責任依判決認定,但行政管理責任由車隊與平台共同承擔。

配套措施方面,業者向駕駛收取的服務費須經公路主管機關同意;網路預約服務應充分揭露車輛及駕駛資訊,派遣後除正當理由不得任意終止服務;業者須訂定系統中斷應變機制及個資安全維護計畫。

針對「一車多車隊」開放,駕駛可同時加入多家車隊增加接單管道。配套包括業者每半年須提供駕駛至少3小時行車安全及服務品質訓練,可跨車隊聯合辦理或相互採認時數;駕駛半年內發生2次重大交通違規,業者須召回接受安全講習,完成後才能繼續派遣。若駕駛加入多家車隊,教育訓練未落實或未投保,所有車隊均須負責;個別因素如系統問題或繞路則各別開罰。業者也須建立獨立申訴機制,保障駕駛遭停權或終止契約時的權益。

草案預告14天,交通部將持續聽取各界意見,預計最快11月底、12月初公告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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