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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送員半年重大違規2次 平台未安排講習最高罰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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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交通部外送員罰鍰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交通部訂定外送員交通安全管理規則,9月11日生效
  • 新進外送員須接受至少1小時交通安全訓練
  • 半年內重大違規2次以上,業者須安排至少4小時講習
  • 講習完成前不得讓違規外送員接單
  • 未安排講習仍讓其服務,平台最高罰50萬元
  • 業者須按月將外送員名單送監理機關比對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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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等3家媒體報導)

交通部公告訂定「外送員交通安全管理規則」,將於9月11日生效實施,規範外送平台業者對外送員的管理責任,違者最高可罰50萬元。

新制要求,業者招募外送員時須查詢駕駛紀錄,確認駕照及車輛狀態正常,無吊扣、吊銷或註銷等異常狀況。新進外送員須接受至少1小時交通安全教育訓練;在職外送員自加入次年度起,每年也須完成至少1小時訓練。未完成訓練者,業者不得讓其提供外送服務。

針對重大違規管理,外送員半年內發生1次重大交通違規,業者應採取輔導或改善措施;半年內達2次以上,或有其他經公路主管機關認定重大影響交通安全行為,業者須安排至少4小時運送安全講習,內容包括交通法規、防禦駕駛及駕駛道德。完成講習前,業者不得讓該外送員接單。

為查核違規,業者須按月將外送員及車輛名單送交公路監理機關比對。監理機關查有重大違規者,將通知業者提供該員外送服務期間,確認違規發生於服務期間後,再將資料提供業者。

派單管理方面,業者須確保運送物品、取件及送達地點均符合交通法規,避免因派單不當導致違規。外送期間若有通知必要,應採不影響導航及工作資訊辨識的方式,但緊急情形不在此限。工作資訊介面須提供中文化派單系統。

事故處理部分,外送員遇重大交通事故須採取救護措施並向警察機關報告,同時向公路主管機關申報。業者應建立事故率管理機制,每年至少辦理一次「外送交通危害防止計畫」成效評估。

罰則方面,平台未依規定辦理交通安全教育訓練,經限期改善仍未改善者,處2萬至10萬元罰鍰;外送員有重大影響交通安全行為,平台未安排講習或講習完成前仍讓其服務,處10萬至50萬元罰鍰;違反其他交通安全管理義務,依公路法第77條第1項處9千至9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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