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送員控Uber Eats以「疊單」方式短付薪資,提告詐欺
- 專法規定每單分別計費,Uber Eats自製演算法遭勞動部認定違法
- 工會舉例:兩單總時54分鐘應得220.6元,Uber Eats僅付118.5元
- 蘇柏豪稱首期帳單被短付466.2元,請求檢方調查全體外送員
- 被告包括Uber執行長、台灣區總經理等9人及4家相關公司
(綜合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中時電子報等3家媒體報導)
《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台管理法》7月21日正式上路,明定外送平台須以「每筆訂單」計算報酬,每分鐘不得低於4.1元、每單最低報酬不得低於45元。台灣外送產業權益協進聯盟發言人蘇柏豪與全國外送產業工會理事長陳昱安,8月10日赴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Uber Eats高層涉嫌詐欺。
工會指控,Uber Eats早在2025年12月30日即於官網公開說明專法有關最低報酬及疊單計算方式,顯已清楚法律規範。今年7月20日專法實施前夕,平台透過App公告承諾將主動核對訂單法定基本報酬,不足者自動補足差額;7月22日再次公開聲明重申將補發法定基本報酬。然而8月6日新法上路後首度發薪日,Uber Eats公布一套自製計價方式,被勞動部定調違反專法。
工會舉例,以外送專法基本報酬算法,外送員同時接兩單,第一單花費25分鐘、基本報酬102.1元,第二單花費29分鐘、基本報酬118.5元,總計54分鐘、基本報酬220.6元;但Uber Eats僅計算總花費29分鐘、發放118.5元,等於違法得利102.1元。
蘇柏豪表示,他在首期帳單期間已被Uber Eats短付466.2元,無法接受國際平台欺壓台灣人、無視台灣法規、挑戰公權力,請求檢察官調取全體外送員訂單及結算資料,查明受影響人數與短付總額。
被提告對象包括Uber Technologies Inc.執行長達拉·霍斯洛沙希(Dara Khosrowshahi)、優食台灣公司執行長Michelle Georgette Parker、Uber Eats台灣區總經理(姓名待查)、台灣宇博數位服務公司負責人Brian Lee Kuntz,以及優食台灣公司、優食台灣管理顧問公司、優食好物台灣公司、台灣宇博數位服務公司等。
(新增中央社、聯合報、壹蘋新聞網等12家媒體報導)
Uber Eats 8月12日宣布讓步,將修正疊單報酬計算方式,並調漲消費者服務費。
Uber Eats表示,8月17日起疊單重疊的外送服務時間將分別「重複計入」每趟行程;同時回溯7月21日至8月17日期間所有訂單,依新算法重算基本報酬,差額於8月底前補發。為因應成本增加,8月14日起消費者每筆訂單服務費平均調漲4至6元。
勞動部重申Uber Eats先前計價方式已違反專法,將追蹤其是否如期撥付差額。
工會方面,台灣外送聯盟總工會原揚言若Uber Eats週五前未提補發方案,下週將號召全台外送員赴總部抗議;Uber Eats宣布補發後,全國外送產業工會與台灣外送產業權益協進聯盟發表聯合聲明,呼籲外送員「見錢才算數」,切勿掉以輕心[12]。
國民黨立委廖偉翔同日函請勞動部提出四大訴求,包括啟動專案勞檢、建置演算法審查機制等[10]。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