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調查官劉晉廷欠債百萬,淪為詐團收簿手
- 2024年7月領取被害人包裹轉寄時遭逮
- 辯稱幫朋友打工,每次報酬1500元
- 法官質問「小學生都知道不能當收簿手」
- 劉男當庭痛哭「是我不夠謹慎」
- 一審判刑3年6月,可上訴
(綜合ETtoday新聞雲、壹蘋新聞網等4家媒體報導)
前高雄市調查處調查官劉晉廷(34歲),因投資虛擬貨幣失利、欠下百萬信貸,利用假日打工,卻淪為詐騙集團「收簿手」,2024年7月14日前往台中市西屯區超商及「空軍一號」貨運站,領取裝有被害人提款卡、信用卡的包裹並轉寄,遭警方當場逮捕。
劉男到案後否認涉詐,辯稱「只是幫朋友領貨」,每次報酬1500元,前後共領取4900元費用,不知包裹內容物違法。檢方不採信,依加重詐欺等罪起訴,高雄市調處隨後將劉男一次記兩大過免職。
台中地院審理時,法官吳孟潔質問劉男,調查官到國小宣導法治時,一再教導不能隨便交付收受不明帳戶,「這連國小生填問卷都能答對」,劉身為調查官豈會不知。劉男這才坦言有信用貸款100多萬元,加上投資虛擬貨幣虧損,月薪8萬元仍不夠用,當庭痛哭說:「是我不夠謹慎。」
法官感嘆國家培養調查官不易,今(15日)依詐欺等罪判處劉男3年6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新增聯合報、中央社等3家媒體報導)
本次報導新增法院判決書細節,揭露劉晉廷共涉53個加重詐欺取財罪,各判1年至1年5月不等,合併應執行3年6月。法官痛批劉「帶頭違法」,損害公務員形象,主觀惡性較一般人更重。劉男已與19名被害人調解成立,但偵審期間未完全坦承犯行。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