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籍車手密集提款露餡,超商店員報警逮人
- 警方搜出43張提款卡及現金11萬9千元
- 11名被害人遭詐75至78萬元
- 黃男被判刑3年6月,刑滿驅逐出境
(綜合自由時報、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彰化一名越南籍黃姓移工加入詐騙集團擔任車手,去年9月4日至5日連續兩天騎電動車在彰化市、鹿港鎮、和美鎮、伸港鄉等多處便利超商ATM密集提款。其中一家超商店員察覺有異,向店長報告並報警,警方調閱監視器鎖定黃男,持搜索票至其住處搜索,當場查獲43張金融機構提款卡、多支行動電話及現金11萬9千元。
警方追查發現,黃男兩天內共提領12次,其中一間超商就提領4次。11名被害人遭假交友、假購物、假投資等手法詐騙,每人損失1萬至10萬元不等,總詐騙金額約75萬至78萬元。黃男落網後辯稱,其中一名被害人匯款時間在他加入詐團之前,與他無關。法官認定,該筆款項最終仍被提領,黃男仍須負責。
彰化地院審結,黃男坦承大部分犯行,但未與被害人和解、犯罪所得未繳交,兼衡其智識程度、在台工廠工作、需撫養家人等情狀,依三人以上共同以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詐欺取財罪共11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6月,刑滿後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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