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姓男子組車手集團助假投資詐騙,判9年8月
- 其餘被告處3年8月至4年8月不等刑期
- 集團與柬埔寨詐欺機房及洗錢水房合作
- 林姓女子出境擔任話務詐騙並招募他人
- 全案可上訴
(綜合中央社、ETtoday新聞雲報導)
彰化地方法院審理一起跨國假投資詐騙案,主謀江姓男子因協助境外詐騙集團招募車手,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8月,其餘被告分別被判3年8月至4年8月不等,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遭通緝的孫姓男子負責聯繫柬埔寨詐欺機房與洗錢水房,並指揮車手集團進行虛擬貨幣面交。江姓男子於2024年間得知孫男需要國內面交人員,透過周姓男子招募車手,周男再找莊姓車行負責人合作,由莊男找多人當車手,部分車手再找人加入,形成層層分工組織。孫男將車手報酬以虛擬貨幣轉入江男電子錢包,江男再以現金發給下層。
此外,林姓女子申辦門號預付卡綁定LINE帳號供柬埔寨機房使用,隨後出境擔任話務詐騙,並招募他人到柬埔寨,於社群軟體刊登不實交友廣告進行假投資詐騙。
彰化地院表示,被告等具勞動能力,卻為獲取不法報酬投入詐騙,分工縝密,造成被害人財產損害,嚴重破壞社會信賴及金融交易秩序。江男共犯25項罪,定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8月,其餘被告處3年8月到4年8月不等刑期並沒收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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