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脈絡

男子組車手集團助假投資詐騙 判9年8月

已沉寂
2報告5篇4家追蹤自
彰化地院柬埔寨虛擬貨幣詐騙集團車手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江姓男子組車手集團助假投資詐騙,判9年8月
  • 其餘被告處3年8月至4年8月不等刑期
  • 集團與柬埔寨詐欺機房及洗錢水房合作
  • 林姓女子出境擔任話務詐騙並招募他人
  • 全案可上訴
展開完整內容

(綜合中央社、ETtoday新聞雲報導)

彰化地方法院審理一起跨國假投資詐騙案,主謀江姓男子因協助境外詐騙集團招募車手,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8月,其餘被告分別被判3年8月至4年8月不等,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遭通緝的孫姓男子負責聯繫柬埔寨詐欺機房與洗錢水房,並指揮車手集團進行虛擬貨幣面交。江姓男子於2024年間得知孫男需要國內面交人員,透過周姓男子招募車手,周男再找莊姓車行負責人合作,由莊男找多人當車手,部分車手再找人加入,形成層層分工組織。孫男將車手報酬以虛擬貨幣轉入江男電子錢包,江男再以現金發給下層。

此外,林姓女子申辦門號預付卡綁定LINE帳號供柬埔寨機房使用,隨後出境擔任話務詐騙,並招募他人到柬埔寨,於社群軟體刊登不實交友廣告進行假投資詐騙。

彰化地院表示,被告等具勞動能力,卻為獲取不法報酬投入詐騙,分工縝密,造成被害人財產損害,嚴重破壞社會信賴及金融交易秩序。江男共犯25項罪,定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8月,其餘被告處3年8月到4年8月不等刑期並沒收犯罪所得。

追蹤報導 #2
重點摘要
  • 全案共25名被害人,詐騙總金額逾1521萬元
  • 單一被害人最高損失達563萬餘元
  • 車手據點為苗栗某租車行,負責人莊男提供車輛並招募員工
  • 贓款透過水房轉換為泰達幣層層轉回柬埔寨
  • 詐團假冒新加坡國立大學金融背景誘騙投資[2]
  • 林女招募友人赴柬埔寨,友人父籌40萬元贖回[2]
展開完整內容

(新增自由時報、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本次報導新增案件細節:全案共25名被害人,詐騙總金額逾1521萬元,其中單一被害人最高損失達563萬餘元。集團運作模式為「柬埔寨機房—國內車手—洗錢水房」一條龍鏈,車手據點為苗栗某租車行,負責人莊男提供車輛並招募員工郭男等人擔任面交車手,郭男另對外招募其他車手。贓款透過羅男等人成立之水房轉換為泰達幣(USDT)層層轉回柬埔寨。

聯合報獨家報導,詐團成員在臉書建立虛擬人設,假冒新加坡國立大學商學院金融系畢業等專業人士,於網路交友後誘騙被害人投資虛擬貨幣[2]。另林女招募友人黃男赴柬埔寨擔任機房手,黃男因績效太差,其父籌40萬元向詐團贖回[2]。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