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移工來台工作卻加入同鄉詐團當車手
- 2天內誘騙11名被害人,匯款近70萬元
- 警方查獲43張金融卡及現金11萬9,321元
- 法官判3年半徒刑,刑滿後驅逐出境
- 被害人5分鐘內遭連續轉帳10次,每次1萬元
(綜合自由時報、ETtoday新聞雲等2家媒體報導)
一名越南籍黃姓移工申請來台工作,卻加入同鄉組成的詐欺集團擔任提款車手。該集團透過臉書、IG、抖音、X及Tinder等社群平台投放假交友、假投資廣告,短短2天內誘騙11名被害人,累計匯款27筆、金額近70萬元。黃男持人頭帳戶金融卡前往ATM提領贓款,再轉交上手製造金流斷點。
警方於去年9月5日在彰化某鎮的租屋處將黃男查獲,當場扣得43張金融卡、手機及現金11萬9,321元。其中一名被害人5分鐘內遭連續轉帳10次,每次1萬元;另有被害人因害怕家人責怪,即使被騙10萬多元也未報案,直到警方追查才曝光。
彰化地院審理後,法官痛批黃男以工作名義來台卻加入詐騙集團,助長詐欺歪風,且未與被害人和解、未繳回犯罪所得,依加重詐欺等罪判處3年6月徒刑,刑滿或赦免後驅逐出境。扣案手機、現金及未提領贓款均宣告沒收。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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