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市警局長吳敬田女兒提供提款卡給詐團,遭判5月徒刑
- 吳女因需錢周轉15萬元,依融資公司指示寄出帳戶資料
- 3名被害人遭詐騙共18萬2千元
- 法官認定吳女屬「不確定故意」,未與被害人和解
- 吳敬田回應尊重判決,女兒已學到教訓
- 吳女身分因承辦員警發現其母為分局長而曝光[1]
(綜合聯合報、中時電子報、ETtoday新聞雲等3家媒體報導)
台中市警察局長吳敬田的女兒,因提供提款卡及密碼給詐騙集團,今年3月遭雲林地院依詐欺、違反《洗錢防制法》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可上訴。吳敬田今(5日)回應表示「尊重法院判決」,女兒已學到教訓。
判決指出,前年11月,當時29歲、擔任牙醫助理的吳女因需錢周轉15萬元,透過LINE向融資公司申貸,對方要求她填寫線上借貸文件、提供帳戶,並到超商以「交貨便」寄出提款卡及密碼。吳女雖覺有異,仍依指示辦理,隨後該帳戶遭詐團用以詐騙3名被害人,共損失18萬2千元。
法院審理時,吳女喊冤稱自己也被騙10萬元,但法官認為她有銀行借貸及工作經驗,寄件過程中已察覺有問題,卻因急於借款而未有效查證,對帳戶可能淪為非法用途的風險視而不見,屬「不確定故意」,且未與被害人和解,判刑5月。
吳女身分曝光,與其母親蕭惠珠(時任內湖分局長、現任信義分局長)有關。ETtoday新聞雲報導,去年內湖分局接獲雲林地檢署公文通知吳女到案,承辦員警核對身分時發現其母為分局長,錯愕之餘仍依規定製作筆錄、移送地檢署,消息隨即在分局傳開[1]。
吳敬田今表示,女兒已成年、獨立在外生活,經此案例已學到經驗教訓,呼籲民眾勿輕信社群網站詐騙廣告,有問題可撥打165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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