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員因與網友有金錢往來,怕帳戶被牽連列警示
- 利用公務電腦查詢3人個資共60筆
- 檢方認定情節輕微,予以緩起訴1年
- 黃員須向公庫支付8萬元
(綜合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報導)
台中市警局第五分局一名黃姓員警(28歲)因玩線上遊戲結識郭姓男子,雙方有金錢借貸往來。郭男因另案遭蘇姓友人提告詐欺,黃員擔心自己與郭男及其莊姓女友、莊的陳姓女兒等3人的帳戶有金流往來,恐遭牽連被列為警示帳戶,於2023年1月至2月間,利用公務電腦登入警政知識聯網,以不實名義查詢蘇男、莊女及陳女等3人的個人資料,包括165反詐騙系統、車籍、戶役政等資訊,共計60筆。
警政署察覺異常後將黃員送辦。檢方偵訊時,黃員坦承犯行,供稱僅為掌握案件進度及3人背景,並未將查得資料用於不法用途。檢方認定黃員涉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非法蒐集個人資料罪,考量其無前科、認罪坦承、深表悔悟,且情節輕微,予以緩起訴處分1年,並命向公庫支付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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