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動部8/1起調高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更名為生活扶助金
- 私立大專每學期補助2萬6000元,加碼20%後達3萬1200元
- 搭配教育部私大減免1萬7500元,單一子女最高領5萬1100元
- 獨立負擔家計或家有2名以上大專生可獲加碼
- 申請需備齊4項證明文件,可撥1955專線洽詢
(綜合今日新聞、TVBS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勞動部宣布,自115學年度第1學期(8月1日)起,將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更名為「失業勞工在學子女生活扶助金」,並調高補助金額。非自願離職失業、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院校的勞工均可申請。
各學期補助金額如下:公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4000元、私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6000元、公立大專校院(含五專後二年)1萬5000元、私立大專校院(含五專後二年)2萬6000元。
若申請人屬「獨立負擔家計」(如配偶死亡、失蹤、離婚、受家暴已提訴訟、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無法工作等),或家中有2名以上子女同時就讀大專校院且符合補助規定者,補助金額額外加碼20%。
子女就讀私立大學者,可先享有教育部「私大減免」直接折抵學雜費1萬7500元,符合加碼資格的家長再領取3萬1200元生活扶助金,加上地方政府或特殊身分相關津貼,單一子女最高可領5萬1100元。
申請時需備齊申請書、戶口名簿影本、子女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及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受理期間配合各級學校開學日程,依勞動部最新公告為準,可撥打1955專線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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