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急難慰問金排富門檻由100萬元放寬至148萬元
- 低收及中低收入戶在原核定金額上加發1萬元,最高可領3萬元
- 申請期限由3個月延長至6個月
- 近5年已補助逾3萬人次,總金額達5.5億元
(綜合TVBS新聞、今日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教育部修正學產基金「急難慰問金」規定,三大新制上路。排富門檻由家庭年收入100萬元放寬至148萬元;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申請者,在原核定金額上加發1萬元,最高可領3萬元;申請期限由3個月延長至6個月。
教育部表示,因應物價上漲與通膨,原門檻已不合時宜,故調高排富標準。針對弱勢家庭,在原核定補助金額上加發1萬元,使最高補助金額達3萬元。申請期限放寬至6個月,讓遭遇重大變故的家庭有更充裕時間準備文件。
教育部已發函各級學校,請校方協助宣導並主動關懷符合資格的學生。相關資訊可至教育部指定承辦學校網站查詢,或撥打專線04-23323000轉5066、5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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