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822豪雨淹水補助比照米克拉颱風標準辦理
- 淹水50公分以上每戶發2萬元,加家電補助最高3萬元
- 淹水30至50公分且家電受損者補助1萬元
- 商家(含製造業)比照住屋標準
- 卓榮泰赴屏東勘災,宣布農業全品項救助
- 屏東淹水戶近8000戶[2]
- 補助採「從速、從寬、從優」原則辦理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今日新聞等4家媒體報導)
行政院長卓榮泰及經濟部長龔明鑫今日(25日)赴災區視察後,宣布「0822豪雨淹水慰助」比照米克拉颱風標準辦理,住屋淹水達50公分以上者,每戶可領取淹水慰助金2萬元,若同時經認定有家電財損,再加發1萬元,最高每戶可領3萬元。
經濟部說明,住屋淹水30公分以上、未達50公分者,如經地方政府認定有家電財損,每戶加發家電財損慰助金1萬元。具營業事實之商家(含生產製造業)比照住屋淹水標準辦理。家電財損及商家營業事實等認定,由地方政府依「從寬原則」辦理,後續可洽現居地公所申請,由地方政府統一造冊向水利署申請補助。
卓榮泰在屏東南州鄉勘災時表示,農業部已宣布全品項辦理現金救助與低利貸款,且已達天氣參數免勘,將引進技術服務團隊加強抗災設備。他提及屏東縣此次淹水戶將近8000戶,強調農損與住家淹水補助都要「從速、從寬、從優」[2]。經濟部表示,已掌握各地淹水戶數及慰助需求,將加速勘查、造冊及認定作業,讓受災民眾及商家儘速獲得協助。
(新增ETtoday新聞雲、中時電子報、中央社等8家媒體報導)
本次更新重點為高雄市與屏東縣政府各自宣布加碼補助,補助標準與申請時程已明確。
高雄市政府25日宣布啟動專案救助,26日起至9月30日受理申請。住屋淹水50公分以上者,市府發放1.5萬元,加計中央2萬元,每戶共3.5萬元;淹水未達50公分者,市府加碼1萬元。營業場所及工廠比照住屋標準,最高亦為3.5萬元。淹水達30公分以上且主要生活家電損壞者,每戶另發1萬元家電補償金。
泡水車部分,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最高補助2萬元,一般機車最高2千元。稅捐減免方面,淹水樓層毀損面積逾50%免徵一年房屋稅,30%至50%減半課徵;泡水車輛可申請使用牌照稅退稅。
屏東縣政府26日宣布加碼,住屋淹水50公分以上者,中央2萬元加縣府1.5萬元,若家電受損再加中央1萬元,最高4.5萬元;淹水未滿50公分者,縣府專案慰助1萬元。泡水車部分,汽車或重機慰助金2萬元,一般機車2千元,申請至9月30日止。農業部分,農業部已公告全品項現金救助與低利貸款,符合氣候參數型作物免現勘,申請至9月7日;畜牧業亦納入,申請至9月9日。
總統賴清德26日於中常會重申,淹水30至50公分且家電損失者補助1萬元,50公分以上補助2萬元,加計家電損失1萬元,最高3萬元,並要求以「從優、從速、從簡」原則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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