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屏東縣府專案放寬淹水補助門檻,未滿50公分每戶補助1萬元
- 淹水逾50公分者,縣府加中央及家電補助最高可領4.5萬元
- 受理期間6月29日至7月31日,向鄉鎮市公所申請
- 需備身分證、戶口名簿、印章、淹水照片及存摺影本
- 已領取相同性質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
(綜合中央社、自由時報等4家媒體報導)
米克拉颱風外圍環流帶來的「0625豪雨」重創屏東,縣長周春米28日宣布擴大淹水慰助範圍。原依現行規定,住屋須室內淹水達50公分以上才能申請災害救助金,縣府專案放寬標準,針對淹水未達50公分的住家,每戶補助1萬元。
周春米表示,此次豪雨來得又快又急,許多住家雖未達50公分門檻,但家具、家電受損,清理過程同樣耗時費力,影響生活甚鉅。縣府社會處研擬「0625豪雨住屋淹水專案慰助金計畫」,對象為災害發生前已實際居住屏東縣、因豪雨住屋淹水且未領取其他住屋淹水災害救助金的受災戶。
至於淹水逾50公分的受災戶,縣府補助1.5萬元,加上行政院長卓榮泰27日勘災時宣布中央加碼2萬元及家電受損補助1萬元,最高可領4.5萬元。
專案受理期程自6月29日起至7月31日止,慰助金採一門牌一戶原則,同址分戶且實際居住不同住屋者可分別申請。民眾需備妥身分證影本、戶口名簿、印章、佐證照片(含門牌及淹水照)、存摺封面影本,向居住地鄉鎮市公所申請。公所採書面審核,必要時現場勘查,審核完成後10日內將核定名冊送縣府社會處撥款。社會處提醒,已領取相同性質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
(新增中央社、自由時報、聯合報等11家媒體報導)
高雄市政府28日跟進屏東,宣布擴大「0625豪雨」慰助。淹水未達50公分的住戶及營業處所,市府加碼每戶1萬元;淹水逾50公分者,市府發1.5萬元,加上中央加碼2萬元及家電補助1萬元,最高可領4.5萬元。市府同步推出泡水車輛慰助計畫,汽車及大型重機最高2萬元、機車最高2000元。住宅淹水或毀損面積逾50%可免一年房屋稅,30%至50%則減半。受理日期將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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