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雄豪雨災後補助7月1日至31日受理申請
- 淹水逾50公分者,中央加市府合計最高可領3.5萬元
- 淹水未達50公分者,市府補助每戶1萬元
- 汽車泡水最高補助2萬元,機車最高2000元
- 房屋稅及牌照稅由稅捐處主動退稅,商家娛樂稅免申請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高雄市日前因米克拉颱風外圍環流帶來豪雨,多處傳出淹水災情。市府宣布自7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受理災害慰助與稅賦減免申請,為期一個月。
補助標準方面,淹水達50公分以上的住家及營業場所,中央補助2萬元,市府再加碼1.5萬元,合計每戶最高可領3.5萬元。淹水未達50公分的住戶及營業處所,市府則加碼每戶1萬元補助,以一門牌一戶計算。中央另針對淹水50公分以上者提供家電受損補助1萬元,待中央公布規定後另行受理。
車輛泡水部分,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最高補助2萬元,其餘機車最高2000元,未達上限者依實際維修或損失費用核實慰助。
申請人須備妥身分證明、房屋稅籍或租屋契約等居住證明、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及顯示淹水高度的受災照片,至災害發生地區公所辦理。經市府劃定為淹水區域的住戶可免附受災照片,由區公所派員勘查。營業場所申請者另需檢附公司、商業或稅籍登記證明及委託書(如委託代辦)。
稅捐減免方面,區公所會將申請淹水救助者資料造冊送稅捐處,115年期房屋稅已繳納的屋主將獲主動退稅;非屋主者另案辦理。高雄市牌照泡水車輛的牌照稅亦會主動退還停駛期間稅額。淹水地區商家無需申請娛樂稅減免,稅捐處將主動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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