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豪雨災損可在30天內申請稅捐減免
- 三步驟:拍照存證、檢附文件、申請減免
- 適用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及菸酒稅
- 可臨櫃、郵寄或線上申辦
- 國稅局將從寬從速從簡協助
(新增TVBS新聞、聯合報、中央社等3家媒體報導)
財政部關務署及國產署今日進一步公布關稅減免與國有地租金減免措施,擴大災損協助範圍。
關務署提出6大措施:進口貨物於驗放前因天災受損致無價值者免徵關稅,已繳稅者於提領前毀損可申請退稅;政府機關進口或受贈緊急救難器材及物資免稅通關,若未及時取得免稅文件可先押款進口;救災與重建所需民生物資、醫療器材、工程機具等,可向進口地海關具結先行免稅進口,並於放行後2個月內補辦申請。此外,保稅貨物受損可申請核實除帳,原料沖退稅可申請延期最長1年,各關也將成立救災物資快速通關單一窗口。
國產署同步針對國有土地承租人推出3大措施:主動提供出租資料請鄉鎮市區公所提供災歉名冊,據以辦理耕地、養地、基地等租金減免;承租戶修復地上房屋時,出租機關核發土地使用權同意書協助;暫緩災區欠租催繳及占用戶補償金追收作業。
關務署免付費專線0800-005-055,國產署免費電話0800-357-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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